上海独居老人逝世 姪女获赠楼被其父隐瞒 逾期失效损失百万房产
陆媒《新民晚报》报道,上海一名独居老人青阿姨去世后,其哥哥鹤阿伯在遗物中发现一份遗嘱,写明将自己名下的凉城路房屋赠给鹤阿伯的女儿小芳。但鹤阿伯称害怕该遗嘱影响兄弟姐妹5人的关系,于是隐瞒了遗嘱的存在,1年后小芳才得知遗嘱的存在。
法院表示,因小芳对遗赠应有所预见,却在青阿姨去世一年后才表示接受,远超《民法典》规定的“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的期限,应视为放弃受遗赠,最终,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及其他遗产均按法定继承分割。
2022年2月,独居数年的青阿姨离世,由于没有生育过子女,父母、老伴都已先于其过世,社区只能联系了青阿姨的哥哥鹤阿伯来料理青阿姨的后事。
鹤阿伯在整理青阿姨的遗物时,发现其生前使用的笔记本中居然记录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14年的“遗嘱”,其中明确表示,将自己名下的凉城路房屋“赠送给侄女小芳(鹤阿伯之女)”。
青阿姨怎么会把数百万的房子遗赠给小芳呢?报道指,青阿姨一共有4个兄弟姐妹,兄弟姐妹5人因父母遗产分割产生分歧,随后几乎断联。但在老伴去世后,青阿姨又与鹤阿伯家恢复来往,并于2014年前后向鹤阿伯和小芳承诺会将凉城路的房子也留给小芳。
鹤阿伯为避纠纷,隐瞒了青阿姨的死讯与 “遗嘱”。直至一年后,大哥松大伯偶然得知青阿姨已经故去,兄弟姐妹又一起商议青阿姨遗产的分配事宜,但本就不和睦的5人再次爆发冲突。
无奈,鹤阿伯只能与小芳商议,小芳表示自己有意按照青阿姨的遗愿接受凉城路房屋,询问松大伯等对此有无异议。但松大伯、华阿姨、玉阿姨没有给予明确回复,而是在不久之后向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鹤阿伯列为唯一被告,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包括凉城路房屋在内的青阿姨的全部遗产,并分割已经由鹤阿伯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小芳随即以受遗赠人身份要求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要求按照“遗嘱”取得凉城路房屋的全部产权。
小芳称,自己对青阿姨的“遗嘱”并不知情,直至2023年9月才从父亲鹤阿伯处得知遗赠事宜。鹤阿伯表示载有“遗嘱”的笔记本一直由自己保管,小芳确不知情。至于不告知小芳的原因,鹤阿伯坚持称是不愿意小芳卷入其兄弟姐妹的矛盾和纠纷中,希望让渡身外之物换取家庭安宁。
法院经审理认为,鹤阿伯作为遗赠保管人,在明知小芳可获巨大利益的情况下,长期隐瞒且未告知,不合常理。结合青阿姨生前曾与小芳谈及赠送凉城路房屋等细节,可推定小芳对遗赠应有所预见,却在青阿姨去世一年后才表示接受,远超《民法典》规定的“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的期限,应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终,法院判决凉城路房屋及其他遗产均按法定继承分割,小芳的诉讼请求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