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出狱后刀斩出轨妻子头部 法院一审判死缓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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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名男子因销售死因不明的猪肉被刑事拘留,在被羁押和服刑期间,其妻子多次和其他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出狱后,男子对妻子头部多次刀斩致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据《扬子晚报》报道,贵州黔西男子刘某某婚后与妻子张某某共同经营生猪屠宰销售,惟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销售死因不明的猪肉)于2024年9月28日被刑事拘留,2025年2月1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其被羁押和服刑期间,张某某曾与其他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

刘某某刑满释放后,要求查看张某某在酒店开房的闭路电视画面,遭酒店工作人员拒绝,要求张某某协助也未果,遂打威胁张某某称要杀死二人所生的女儿,当晚张某某将刘某某劝回家中。

直至2025年4月2日上午10时许,刘某某要求张某某带上亲属一同去查看张某某在酒店开房的闭路电视画面,二人再次发生争吵的过程中,刘某某持家中菜刀连续斩击张某某头部,张某某呼救和抵挡时多处亦被斩伤。刘某某见张某某伤重存活不成,便用该菜刀斩击自己头顶,割自己颈部和手腕自杀。

张某某之父等人闻讯赶到现场,随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呼叫急救电话,当日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于今年10月16日一审开庭,并已于近期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刘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殁年29岁)是夫妻关系,婚后二人经营生猪屠宰销售,育有一女。经鉴定,刘某某在案发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法院以被告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被害人张某某的父亲表示,一审判决后,他们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抗诉被驳回,但被告刘某某提起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