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网购银条含银量仅0.41% 商家失联平台拒退一赔三
今年2月,浙江杭州的方先生花近5000元网购200克银条,收货后却发现这两块标榜“足银999.9”且附有鉴定证书的银条,实测含银量不足0.5%。
涉事商家在案发后迅速下架商品并失联,而平台客服一度以“过年放假”为由随意结案,并拒绝方先生“退一赔三”的合理诉求。方先生向多地市监部门投诉,北京经开区管委会已正式受理并将安排调解。
足银变“铜锌合金”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2月3日,方先生在网购平台上一间名为“名富金银投资旗舰店”以4991.65元购买2条100克银条;2月7日,他收货后开箱,内有两张由“中鑫银科金银珠宝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结论为足银999.9g。两个红色盒分别装了印有“投资银条S9999,100克”字样的“银条”,背面是龙凤图案。
2月8日,方先生将银条带到金银店,店员一看直言有问题,切块测试后,对方更断言一定是假货。他认为对方不可信,于是又去了另一间金银店,店员用光谱仪检测银条后,结果显示含银量只有0.41%,52.74%是铜;44.59%是锌。
方先生同日联系商家,并提供光谱仪的检测结果,但一直未获回复,他遂投诉至该平台客服。起初,客服提出可退货退款,但他认为其购买的贵金属是假货,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平台督促商家“退一赔三”。
2月11日,平台客服建议方先生考虑“售后退货退款处理”处理方案,并提供商家的联系方式。方先生与涉事网店的负责人联络后,对方要求他将银条送至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为假可退一赔三。经浙江省地物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为“表层主体元素:非金、银、铂、钯元素”。
收到检测结果后,方先生再向平台投诉,却获回复称商品是正规销售,建议保留使用。方先生不认可,平台客服再回复商品质量需要进一步核实,“客服给我说,过年放假了,联系不到商家,所以随便找了个理由,把投诉单结了”。
方先生称,初七上班后,他多次尝试联系商家负责人,但电话始终关机或无人接听,他认为平台作为监管方,应先行赔付。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平台拒绝“退一赔三”
该平台显示,涉事店舖所有商品均已下架。方先生购买的商品链接中,产品图片写有“假一赔十”,已售300+,评论区有200+条评论。该店舖主体为“广州诚赢饰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26年1月22日,平台开店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
3月4日,平台客服工作人员称,可为方先生退货退款,并补偿鉴定费500元,但无法支持先行退一赔三诉求。
方先生表示,由于店舖失联,平台客服迟迟无法给出满意处理结果,他先后向商家所在地和平台所在地的市监部门投诉。考虑到发货地在福建泉州,他又反映至泉州市监局,但暂未收到回复。
3月2日,北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称,经初步审查,方先生反映的情况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受理条件,将于60日内安排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