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送月饼予装修工被指出轨 最高法:限制配偶与异性社交属家暴
撰文: 卢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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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定义不再局限于肉体伤害。最高人民法院于今日(30日)发布四宗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明确指出长期对配偶进行谩骂诋毁、侮辱人格,以及限制正常社会交往等行为,均构成家庭暴力。
据《央视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四起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例一中,张姓丈夫婚后对赵姓妻子无故谩骂、侮辱诋毁。庭审中,丈夫多次发表“女人不打不骂不听话”等错误言论,对自己在家庭生活中长期辱骂妻子的事实予以认可。
最高法表示,经常性地用脏话谩骂、羞辱、嘲讽家庭成员,会造成其抑郁、自我否定等精神伤害,该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该案进一步拓宽了精神侵害类暴力的范围,明确“语言暴力也是家暴”,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力度。法院准予离婚,同时判令张姓丈夫支付妻子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金。
最高法表示,经常性地用脏话谩骂、羞辱、嘲讽家庭成员,会造成其抑郁、自我否定等精神伤害,该行为属于家庭暴力。(网络图片)
在另一案例中,丈夫长期以殴打、辱骂、侮辱等方式强行禁止、限制妻子与其他异性交谈;妻子中秋节给装修工人送月饼表示感谢,丈夫据此认为妻子与装修工人有不正当关系。
此外,双方在银行办理贷款过程中,王某与银行工作人员闲聊时为其推荐了中医,赵某也认为王某与银行工作人员有不正当关系。王某因此恐惧与异性接触,进而无法正常社交,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妻子中秋节给装修工人送月饼表示感谢,丈夫据此认为妻子与装修工人有不正当关系。(网络图片)
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该案中的丈夫殴打、辱骂、侮辱妻子,并禁止丈夫限制妻子的正常社会交往。
在另外两案例中,最高法明确,掌握家庭收入一方阻止配偶就医属于家庭暴力;此外,加害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再次施暴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报道称,中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