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离职员工“训练成AI虚拟分身”继续做牛做马 律师:或违法
山东一家游戏传媒公司近日尝试将离职员工训练成AI数码分身继续执行工作,此举引发外界广泛关注。据了解,该离职员工本人已同意此项尝试,其数码分身目前仅供公司内部测试使用,尚未对外开放。
在职员工:数码分身“有点笨”仅供内测
该公司在职员工小鱼(化名)接受大河报《看见》记者采访时表示,涉事同事确实已离职,本次制作数码分身经过其本人同意,当事人也觉得“挺好玩的”。小鱼说明,该同事离职前担任人事专员,其数码分身目前具备咨询、邀约、制作PPT及表格等基础功能,可理解为“打工人版豆包,但有点笨,只能应对一些简单指令”。
小鱼在社群平台发布的影片中显示,数码员工在对话框内自我介绍:“您好,我是已经离职员工XX的数码分身,你可以随时向我提问,我会根据我在职期间的文档对你回复,并回答你的问题。”据悉,该数码分身所使用的头像、自我介绍及投喂AI的资料,均由前员工本人提供上传。
小鱼指出,公司共有一百多名员工,此次是公司的大胆尝试,目的是探索能否将基础性工作交由AI处理。目前仍处于内部测试阶段,尚未对外开放。公司后续计划打造人形机器人员工,尝试接管简单的接待、引导及预约办公室等工作。对于是否担忧自身被AI取代,小鱼坦言:
随缘。与其过度担忧和过度期待,不如亲自去体验、祛魅。
他认为,公司推动AI专案是大势所趋,本质上并非为了取代员工。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提醒,离职员工的聊天记录、工作邮件、个人工作习惯等,均属《个人资讯保护法》所界定的个人资讯,其中涉及私密沟通的内容更可能构成敏感个人资讯。未经员工同意擅自收集、使用上述资料训练AI,直接侵犯当事人的个人资讯收集、使用及加工权。
付建进一步指出,《生成式AI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训练资料若涉及个人资讯,必须取得当事人同意。若未经许可将员工的程式码、文件、方案用于AI训练,将侵犯其隐私权及个人资讯权益。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资讯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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