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障博主走盲道遭“电鸡”撞伤 肇事男反骂“不看路”逃逸惹众怒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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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博主“抱抱盲兔”近日到北京旅游,她在盲道上正常行走时,竟被一名骑电动单车的男子迎面撞上,对方不仅没有道歉,还责怪她“不看路啊”。事件曝光后引起全网公愤,北京交警已介入处理,将尽快查明处置。

影片显示,博主“抱抱盲兔”在一处盲道上正常行走,被一名骑电动单车的男子撞倒,导致手部受伤、盲杖脱落。对方不仅未道歉,竟然还理直气壮责怪她“干啥呢不看路啊”。博主随即回应“我走的是盲道啊”,对方留下一句“什么盲道啊”后驶离现场。

视障博主“抱抱盲兔”在盲道上正常行走时,被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迎面撞上。(影片截图)
肇事男子没有道歉,还责怪她“干啥呢不看路啊”。(影片截图)

在后续的片段,博主因手部受伤需要前往大栅栏街区的药店购药。途中,网约车司机、属地警方、路人及执勤保安等先后提供帮助。她在片尾表示,“其实很多人都在默默的在背后帮忙我们,并希望“让更多的残障伙伴都可以走出家门”。

视障博主“抱抱盲兔”。(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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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引发大批网民转发和评论,部分人甚示要求严惩肇事者,“我建议对电动车上人行道的都拘留”、“电动车人行道乱窜,应该整顿了!”、“这种人直接拘留!判刑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惩治恶人”、“骑车男子撞人还跑了,报警抓他啊 ,凭什么撞人不受到处罚”、“能不能抓住这个目中无人的电鸡”。

在影片评论区,北京交警回复称,已关注博主反映的情况,将尽快核实情况,依法处置。目前,相关影片已下架。

在影片评论区,北京交警回复称,已关注博主反映的情况,将尽快核实情况,依法处置。

北京市交通委通过官方视频号“北京交通”发布提醒,盲道不是骑行道,更非停车区;请自觉将盲道“还给”看不见的人。

据了解,肇事逃逸并非机动车专属行为。依据相关交通法规,非机动车(如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甚至行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或赔偿义务而离开现场,同样构成肇事逃逸。此外,《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禁止占用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