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持假结婚证与第三者做试管培育胚胎 原配申请销毁遭医院拒绝
2025年11月,正在抗癌休养的朱女士意外揭发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接受辅助生育,培育出受精卵。朱女士认为该枚胚胎是婚姻中的“耻辱柱”,向医院提出销毁申请却遭明确拒绝。
内地律师指出,现行法律对冷冻胚胎处置尚无明文规定,处置权归精卵提供者,原配无权直接要求销毁。
《浪涨新闻 》报道,朱女士介绍,她与丈夫是合法登记夫妻,育有一名正在读高三的女儿。2019年朱女士确诊肺癌,做手术切除恶性组织后一直在家休养。
胚胎;示意图。(微信@上海瑞金医院)
2025年11月,朱女士看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向丈夫发送就诊通知,意外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医院做试管培育出受精卵。朱女士向医院提出申请,要求销毁该枚婚外冷冻受精卵及胚胎,遭医院明确拒绝。
医院向朱女士告知相关处置规则,提到若朱女士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其丈夫与第三者可重新办理真实结婚证,凭借离婚证与新办理的结婚证,即可将此前通过非法手续培育的冷冻胚胎再次移植。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微信@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赵永介绍,目前法律尚无冷冻胚胎处置规定,司法主流观点认为冷冻胚胎是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归精卵提供者,原配没有提供精卵,无权直接要求销毁,男方与第三者造假证只是违法,改变不了胚胎生物归属,法院审理时会非常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