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妈妈的话出事 15岁女掟退货落楼堕亡 快递公司二审判赔29万

撰文: 许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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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名妇人在退货时,指使15岁女儿将包裹从5楼抛下给快递员,未料她站在榻榻米上不慎失足堕楼身亡。事后,家属向快递公司索偿逾74万元(人民币,下同)。
9月20日,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快递员未履行上门职责且配合危险取件,快递公司须承担30%的用人单位侵权责任,需赔偿29.6万余元。

宁夏15岁女孩5楼扔快递坠亡。(互联网图片/示意图,与事件无关)

据《红星新闻》报道,张姓妇人网购一条牛仔裤,因试穿不合适,便办理退货手续,选择快递员上门取件服务。快递公司指派刘姓快递员前往取件,快递员抵达小区时打电话通知张妇,她提出在家中直接将扔下,快递员未有拒绝。

之后,张妇让15岁女儿将快递从5楼抛下,未料当时女儿站在榻榻米上不慎失足堕楼,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12月2日,张妇和丈夫与快递公司签署协议并获赔20万元,惟事后二人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共74.4万余元。

法院二审判决快递公司须承担3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29.6万余元。(互联网图片)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快递员未严格执行上门取件义务,面对张妇提出从5楼抛下快递时未明确拒绝,反而配合,未尽安全注意责任;同时,快递公司管理培训不力,须承担用人单位侵权责任。但张妇作为监护人,指示未成年女儿执行高危动作,属事故主因,须承担主要责任;15岁的死者实施该危险行为,本身亦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一审判处快递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21.1万余元。家属不服,以应当赔偿32万余元等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认定错误,处理结果错误,改判快递公司应赔偿总额为29.6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20万元,须再向张女支付9.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