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现「巴氏诺瑞龙」 证实恐龙飞天之谜 飞行能力多次独立演化
从称霸陆地的恐龙到飞上蓝天的鸟类,这场演化史上的重大转折由来已久地吸引著科学界探讨。对于恐龙的飞行能力究竟如何而来,学界以往存在“继承说”与“独立发明说”的争论。
据《环球时报》报道,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研究员王旭日携手河北地质大学等多家国内外单位,针对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出土的一具保存极好的小盗龙类化石展开系统研究,为这项长久以来的古生物学争议给出了关键答案。相关研究成果已于9月29日正式发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自然·通讯》上。
据了解,该研究团队建立了一个小盗龙亚科的新属新种——巴氏诺瑞龙(Norellraptor barsboldi gen. et sp. nov.)。这具化石具备典型的小盗龙亚科鉴定特征,同时拥有许多有别于其他已知小盗龙亚科成员的特征组合。通过骨组织学分析,研究团队确定该只巴氏诺瑞龙死亡时刚满三岁。
论文摘要与前言指出,作为近鸟类(Paraves)成员,小盗龙类是鸟类的最亲近亲属之一,其四肢与羽毛展现出独特的飞行相关适应特征,因此过往常被用作研究鸟类飞行起源的模型。然而,学界对于鸟类飞行器与小盗龙类所谓空中适应特征之间的演化关系,在功能与系统发育观点上始终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认为飞行能力是自近鸟类共同祖先“继承”而来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生物相似性可能是发育限制的间接结果。
为厘清此一问题,研究团队通过对骨组织特征和发育模式的对比分析,重建了飞行特征的演化模式。
结果确认,小盗龙亚科和鸟类并不具有共同的飞行起源,两者的飞行能力是独立演化形成的,并非继承自共同祖先。正如论文指出,虽然大约30%的小盗龙亚科共近裔性状是由鸟类支系(Avialae)收敛获得的,但沿著这两个支系重建的飞行相关新颖特征序列存在持续差异,结合暗示特殊肢体生长模型的组织学证据,这些结果排除了驱动飞行恐龙演化的共享发育模式,支持在近鸟类飞行类群起源中存在多个独立的选择机制。
该项研究在国际学术界引发关注。《自然》网站报道引述香港中文大学古生物学家迈克尔·皮特曼(Michael Pittman)的观点表示,这项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新证据,进一步支持了飞行能力多次独立演化的假说,证实小盗龙类和鸟类各自演化出了飞行能力。
澳大利亚科普新闻网站《科学快讯》(ScienceAlert)亦撰文指出,这项研究给出了清晰答案,即飞行能力至少独立出现了两次,属于典型的“趋同演化”——两个各自独立的演化支系,通过完全不同的路径抵达了相似的结果,正如虽能靠鳍游动但进化路径截然不同的鲸和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