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岁童堕亡警不立案 父扔遗物称已处理狗 妻委托律师再申诉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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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重庆2岁男童朗朗被父亲独留在家,疑踩洗澡桶翻出18楼阳台堕下身亡。母亲刘女士痛批丈夫崔先生毫无责任心,事发当日完全可推车携儿同行却执意独留幼童,事后更丢弃儿子遗物,甚至因长期婆媳矛盾质疑事有蹊跷。
崔先生承认自己没有考虑周全,没想过儿子的攀爬能力强,并指因痛失儿子已将狗处理。
刘女士曾报案控告丈夫过失致死,但警方审查后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她已委托“重庆姐弟堕楼案”代理律师,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

2岁幼童被独留在家,从18楼家中阳台堕下身亡。死者生前照片。(潇湘晨报)

《封面新闻》、《大象新闻》、《南方都市报》报道,崔先生独留2岁儿子在家外出遛狗造成悲剧,他辩称自己考虑不周、没想到幼童攀爬能力强,又表示若与妻子离婚,他不会再婚,也没打算再要孩子。

崔先生称,自己已多次到派出所录口供,只能通过警方调查和法院判决证明其所述的情况是否属实。针对有网民称“狗比孩子重要”,崔先生表示,狗是他和妻子谈恋爱时购买,因遛狗失去儿子,自己也很悲痛,事后已将狗处理。

刘女士与儿子的合影。(大象新闻)

刘女士质疑“遛狗为何不能带孩子”,斥责丈夫对安全极度漠视,是不负责任的父亲,两人以后难以共同生活,又透露长期婆媳不和,双方曾因婆媳矛盾和育儿分担的事多次意见不合,猜测“有可能崔先生对孩子下手”。

刘女士称,事发当天天气晴好,丈夫完全可以推车带儿子一起遛狗,但对方仍将儿子独留在家。事后她多次追问,丈夫先说“不知道”,再问便拒绝沟通,称“有什么你去问警方”,但她作为一位母亲,只想要一个真相。

刘女士公开事发现场图片。(南方都市报)

刘女士表示,阳台窗口与客厅之间并无可锁闭的门,窗口仅有简易防护栏,无防盗网,正常情况下都不会将孩子独留在家。她又提到曾躲在厨房观察儿子独处的反应,“他第一反应是哭,然后疯狂地去开门”“我孩子的性格,不可能一个人安静待在家里面”。

儿子离世后,崔先生扔掉部分儿子的遗物。刘女士曾质问为何丢弃前不征求她的意见,丈夫却称“看到这些东西难受,难受就丢了”,对此她无法理解,“睹物思人,难道就应该丢东西吗?难道不应该更加珍藏这个东西吗?”

刘女士到陵园祭奠儿子。(大象新闻)

10月16日,刘女士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黄泥塝派出所提交“刑事控告”,控告崔先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警方曾受理此案。

10月23日,刘女士收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南方都市报)

刘女士称,儿子的后事已安顿好,但她要继续追究丈夫的责任,为儿子讨回公道。她已委托“重庆姐弟堕楼案”律师,将继续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检察机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申请由检察机关就该案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