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辩方提言论自由 法官:发表意见和求制裁是两回事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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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今日(8月2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黎智英一方继续结案陈词。辩方讲述直播节目“Live Chat with Jimmy”时,法官杜丽冰质疑黎在节目中指国家主席习近平“消灭港人”,是在散播恐惧。杜官又指,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每个国家的容忍都有限度,在英美等西方国家,都有人因表达对巴勒斯坦的看法被捕。此外,辩方强调法官在案中需考虑言论自由,法官李运腾指本案涉及串谋请求制裁,又指发表意见和请求制裁是两回事。

4名被告:黎智英(77岁)、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和李素兰审理。

法官指黎智英主持直播节目会有多人收看,并非只是两个老人在聊天。(资料图片)

法官质疑黎在直播节目散播恐惧

辩方今续讲及2020年11月20日播放的直播节目“Live Chat with Jimmy”。黎智英当时称国家主席习近平“不想听见异见声音”,又指他“消灭港人”。法官杜丽冰质疑黎散播恐惧,辩方回应指其说法不涉敌意。

杜官又称,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每个国家的容忍都有限度,在英美等西方国家,都有人因表达对巴勒斯坦的看法被捕。辩方回应指,需考虑法律保障的权利,杜官再指,节目对外公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并说:“这不仅是两个老人在饮茶聊天。”

辩方指传媒有责任表达不同意见

此外,辩方陈词指强调,法官考虑本案的串谋煽动和勾结罪时,需考虑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指《基本法》保障港人享有该些自由。法官李运腾指,本案涉及串谋利用《苹果》为平台,请求制裁,又指发表意见和请求制裁是两回事。

辩方续指,传媒有责任表达不同的意见,并不单是支持政府的意见。同时,不同媒体有不同意见,《苹果》是反对派报纸,属光谱的一端,而《文汇》和《大公》则属另一端。辩方质疑,《苹果》批评政府如何违反煽动罪,而《苹果》和《文汇》并存,可令社会上因此展开辩论。

法官要求提供黎撰文引起社会辩论例子

辩方继而举出例子,如《苹果》的社论〈以响亮的怒吼遏“送中例”〉,当中解释反对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原因。法官李运腾指,文中主要原因是不信任内地法院,辩方回应指在国际社会,香港法院的声名较内地法院为高。法官要求辩方提供,由黎撰文引起辩论的例子,辩方回应会于下周一提供。

法官李运腾问,若《苹果》主笔杨清奇撰写的文章被视为属于煽动文章,而黎智英不但未有叫停,反而准许他继续撰写,问是否属环境证供。辩方认为不是,指“打擦边球”的目的,是保持球在界内,而非越界,若本案161篇刊物中,只有一、两篇“越界”,不足以指控案中的串谋。

案件编号:HCCC 51/2022

黎智英案|辩方提言论自由 法官:发表意见和求制裁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