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条例刊宪 五措施即日生效 买卖私烟最高罚200万囚7年
政府今日(19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部分措施即日生效,包括未完税烟草相关罚则由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提高至罚款200万元及监禁七年;禁止向18岁以下人士提供另类吸烟产品和传统吸烟产品,违者一经定罪分别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以及罚款25,000元等等。
医卫局发言人表示,吸烟是导致死亡及疾病中最重要但可预防的风险因素。政府锐意进一步降低本港吸烟率和减少二手烟对市民的影响,《修订条例》刊宪,落实推行新一阶段控烟措施,标志着全社会对推动控烟和保护公众健康的决心。
▼以下措施即日生效▼
1. 未完税烟草相关罚则由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提高至罚款200万元及监禁七年
2. 把有关罪行列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容许海关冻结与违法烟草活动相关的资产;
3. 《应课税品条例》下有代价地就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罪行不予检控的罚则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
4. 售价低于烟草税的烟支须证明已课税;及
5. 禁止向18岁以下人士提供另类吸烟产品和传统吸烟产品,违者一经定罪分别最高可被判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以及罚款25,000元(如少于指定数量传统吸烟产品可被处以定额罚款3,000元)。
完税标签制度第一阶段将在明年第四季推出
香港海关提醒,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七年。
打击私烟方面,海关正筹备引入完税标签制度,让前线执法人员、业界和市民更有效地分辨已完税烟和未完税烟。完税标签制度第一阶段将在2026年第四季推出,目标于2027年第二季全面实施。
医卫局发言人指,政府会继续以循序渐进和多管齐下的方式推动控烟进程,强化宣传教育及戒烟工作,并探讨各项中、长期控烟措施,全方位杜绝烟草制品对社会的祸害,迈向“无烟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