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决|李家超:黎煽动仇恨可耻歹毒 判决彰显法律正义

撰文: 陈立程
出版:更新: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高等法院今日(12月15日)裁定其两项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刊印及发布煽动刊物罪全部罪名成立。行政长官李家超对裁决表示欢迎,指黎智英长期利用旗下媒体《苹果日报》挑拨社会对立、煽动仇恨、美化暴力及公然乞求外国制裁中国与香港特区,损害国家根本利益与香港市民福祉,其行可耻、其心歹毒,定罪判决彰显法律正义,维护了香港的核心价值。

黎智英今早由囚车押送至法庭。(郑子峰摄)

李家超:法律不容许假借民主自由之名伤害自己国家

李家超今日中午出发到北京述职前见记者,回应黎智英案裁决。他指出,黎智英恣意妄为的罪行是在众目睽睽下进行,证据确凿,香港是法治社会,法律从不容许任何职业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特区政府有法必依、违者必究、执法必严。

黎智英被裁定2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一项串谋煽动罪均成立。(资料图片)

判辞逾800页 特区政府将作详细研究再发全面声明

法庭将黎智英案及早前已承认控罪的关连案件,一并押后至下月12日听取求情,再决定刑期。李家超表示,法庭的判辞总共有800多页。政府会详细研究判辞,稍后会再作更全面的声明。他强调,特区政府旗帜鲜明,司法机构理直气壮,无惧任何威吓,坚定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