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决|汤家骅:外国借案件炒作及施压 官员须表态设防线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违反香港国安法,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候判。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日(12月16日)在电台节目中表示,裁决符合普通法基本原则,当中有关“勾结”的定罪基础是与外国势力有接触并作出敌对行为,只要有行动,不论是否说服对方,都属违法。
汤家骅又指出,现实社会不会将法律及政治分开,外国或藉事件炒作及对香港以至中央政府施压,因此中央及香港官员要表态反对,对外国的政治干预立下防线。
12月15日黎智英案判决,黎智英被裁定三项罪名全部成立,散庭后由囚车押走。(廖雁雄摄)
国安法属防御性 汤家骅:就算制裁没发生都是犯罪
汤家骅在商台节目中解释定罪关键,指案件三名法官完全根据普通法原则处理。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任何人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与其串谋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即属犯罪。汤家骅指出,条文本身对“勾结外国势力”有清楚定义,今次案例可进一步明确。若单纯与海外团体往来互动,不属“勾结”,但若向外国政治势力要求作出制裁国家或本港等敌对行为,就是犯罪。
汤家骅。(资料图片)
汤家骅强调,国安法属防御性,就算制裁没有真正发生,都是犯罪。他解释,有些事情未发生前就要阻止,因为一旦发生,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即使拉你去枪毙都没有用”。他后来在于社交平台指出,要求他国伤害自己国家是背叛国家行为,任何国家也不容许,是严重罪行,任何人也不应以身试法。
勾结罪要有意图达到要求外部势力透过制裁或其他敌对行为伤害国家利益。所以如果公开呼吁,目的是希望引起外部势力注意,那么已是一种间接传递讯息行为,已可能犯罪。
港府表明反对外国借案件抹黑香港
黎智英被定罪后,多个西方国家开声反对裁决,特区政府昨晚表明,强烈不满及反对外界就案件作出种种失实言论和污蔑抹黑香港。汤家骅表示,香港社会已相对理性,他最担心的是一些对中国不友善的国家借黎案炒作。他相信,特区官员就案件统一表态,目的就是在政治上“设下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