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信撤勋章回归后第12人 前人全刑事罪成包括大紫荆勋章许仕仁
政府去年8月爆出购买冒牌水风波,政府今日(20日)公布纪律调查结果,称时任物流署署长陈嘉信在提升下属工作表现,有不足之处,又称事件严重影响政府声誉,撤回向他颁授银紫荆星章的决定。
翻查资料,回归以来连同陈嘉信共有12人被禠夺或撤回授勋,包括曾获最高荣誉大紫荆勋章的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新地前主席郭炳江等。除陈嘉信外,其余11人都因为犯案而被判刑事罪罪成。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表示,撤回勋章不是惩罚,而是“撤回奖励”。
授勋意思是什么?获授勋有什么资格?
特区政府在1997年7月1日后采用了本身的授勋及嘉奖制度,表扬为香港作出卓越贡献,或致力服务香港社区和公众而成绩斐然,或在所属范畴出类拔萃的人士。此外,政府亦颁授英勇勋章,对个别英勇人士给予嘉许。在香港以外地区作出的贡献,如理据充分,亦会予以表彰。
授勋及嘉奖制度有褫夺机制吗?
政府为授勋及嘉奖制度设褫夺机制,审视获授勋或嘉奖人士是否适合继续拥有该勋衔或奖状,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狱一年或以上,不论是否获得缓刑,或作出有损授勋及嘉奖制度的名声的行为等,政府会考虑是否须禠夺其勋衔或奖状,每宗褫夺的个案须由行政长官亲自批准。
谁的勋章曾被禠夺或撤回?
回归以来,计及今次陈嘉信,先后共有12人的勋章被禠夺或撤回,当中以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与新地前主席郭炳江涉贪案最为人熟悉,二人在2018分别被禠夺大紫荆勋章和银紫荆星章等。此外,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在2020年被裁定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最终被禠夺铜紫荆星章。
陈嘉信被撤回的是什么勋章?
陈嘉信因政府饮用水风波,被指其在任其间,应对提升下属的触觉、工作能力、积极性等“更有作为”,作为部门首长应承担责任,加上事件严重影响政府声誉,政府决定撤回其银紫荆星章。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强调,撤回勋章不是惩罚,只是“撤回奖励”。他原定去年11月15日会在2025年度勋衔颁授典礼获授勋,但在典礼4日前,行政署公布他不用出席。
香港有什么勋章?
.大紫荆勋章 (GBM)
香港特别行政区授勋及嘉奖制度下的最高荣誉
表扬毕生为香港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
.金紫荆星章 (GBS)
颁授予对社会有重大贡献或积极参与公共或志愿服务而得到极高评价的人士
.金英勇勋章 (MBG)
颁授予在个别事件中见义勇为,无惧高度危险,奋不顾身的人士,堪称英勇行为的最高典范
.银紫荆星章 (SBS)
颁授予长期担任公共事务及志愿工作的领导人物
.银英勇勋章 (MBS)
颁授予在个别事件中英勇非凡,堪称典范的人士
.卓越奖章 (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
颁授予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的首长级纪律部队人员,表扬他们致力服务社会及表现卓越
.铜紫荆星章 (BBS)
颁授予长期服务社会并有杰出表现的人士。
.铜英勇勋章 (MBB)
颁授予在个别事件中英勇过人,殊堪嘉许的人士
.荣誉奖章 (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
颁授予纪律部队及廉政公署的各级纪律部队人员,表扬他们善于随机应变、忠于职守,作出宝贵贡献。这些人员能力过人、成就卓越,行为堪称典范
.荣誉勋章 (MH)
表扬在地区或某个范畴长期为社区服务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