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何俊仁认煽动颠动国家政权罪 李卓人邹幸彤不认罪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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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开审。法官听取各被告答辩,其中何俊仁认罪,支联会、李卓人和邹幸彤不认罪。

控方先读出何俊仁认罪承认的案情,指支联会鼓吹“结束一党专政”的主张,违反国家宪法,在《国安法》生效后,属违法行为,何俊仁认他有提及这主张,并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控方读完何俊仁的案情后,法官李运腾表示其求情押后至审讯后处理,而何将不用出席之后的聆讯。另邹幸彤今午要和控辩双方讨论同意案情。案件押后至明天续审,并将处理邹打算传召专家证人的事项。

三名被告认罪情况:

何俊仁承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黄伟民摄)
李卓人不认罪。(黄宝莹摄)
邹幸彤不认罪。(资料图片)

四名被告: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李卓人(68岁)、何俊仁(74岁)和邹幸彤(40岁),他们被指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即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邹幸彤未有律师代表审讯时坐律师席

案件由三名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和黎婉姫审理,预计需时75天。李卓人和邹幸彤精神不错,而本身为大律师的邹幸彤则未有律师代表,在案件审理时坐在律师席。

代表支联会的资深大律师林芷莹在答辩时表示不认罪,另李卓人和邹幸彤则称“不认罪”,何俊仁则表示“认罪”。代表何俊仁的大律师沈士文表示,何的案情冗长,认为不需在法庭读出。惟法官李运腾认为,本案是公开审讯,案件亦受公众关注,应要在法庭读出其案情。

支联会案审讯首天,刘慧卿到庭旁听。(郑子峰摄)
支联会案审讯首天,多国领事有到庭旁听。(郑子峰摄)

司法机构预留7个法庭作延伸庭

司法机构共派发551个筹,予旁听的公众人士。除进行聆讯的3庭外,司法机构另预留7个法庭作延伸庭,设有直播。

身穿黑色外衣的李卓人今进入犯人栏时,向旁听的公众人士挥手,旁听的“阿牛”曾健成回应:“人哥早晨”。其后被带入法庭的邹幸彤,则向旁观人士称:“辛苦大家吹左成晚风。”然后向他们鞠躬。

控方指结束一党专政是违反国家宪法

主控官黎嘉谊读出何的案情指,支联会自成立以来,都主张其五大纲领之一的“结束一党专政”。控方指,根据中国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而“结束一党专政”针对中国共产党,必然是要终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违反国家宪法,而且不存在合法手段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支联会透过各种途径煽动这主张

控方指,支联会以各种途径和渠道传扬其主张,以获得群众认同。而在《国安法》生效后,李卓人为支联会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为副主席,他们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结束一党专政”的主张,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及推翻中央政权机关,并且是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透过六四纪念馆等活动传扬这主张

控方又指,支联会有其组织性,涉及恒常架构。此外,支联会有其持续性,透过维持六四纪念馆、发布内容、举行不同活动等,从不同途径或渠道传扬其“结束一党专政”的主张。

控方指何俊仁承认其所鼓吹及传扬要的主张,涉及违反国家宪法,其旨在颠覆国家政权,并在2003年港府想就23条立法,及2014年“占领中环”等期间,发表过相关言论。

案件编号:HCCC 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