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刑|李家超:黎罪行滔天、龌龊无耻 被重判20年大快人心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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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八名被告,以及《苹果日报》相关三间公司被控共三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总刑期为20年;其余八名被告则被判监禁六年三个月至10年不等。《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各被判罚款3,004,500港元。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恶贯满盈,被重判入狱20年,彰显法治,伸张正义,大快人心。李家超指,黎智英长期利用《苹果日报》荼毒市民、煽动仇恨、歪曲事实、蓄意制造社会对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势力制裁中国、制裁香港特区,牺牲人民福祉,卖国祸港,损害国家和香港特区利益,罪证累累,罪有应得。

黎智英今早上庭时未见有明显消瘦。

李家超:黎智英伤害国家、香港及市民利益 公开聆讯中铁证如山

行政长官李家超透过政府新闻处发稿指,黎智英危害国家安全的恶行,伤害国家及香港的利益,伤害市民的利益,而法庭经过156日公平公正的公开聆讯,审视了多达2,220项证物、超过8万页文件、14名控方证人的证供,铁证如山,证实了黎智英的反中乱港主脑角色,行为龌龊无耻。

《香港国安法》彰显“定海神针”作用

李家超又指,黎智英的滔天罪行是《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后第一宗获判罪成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国安法》彰显了“定海神针”的作用,告诫危害国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难逃法网,必被依法严惩。特区会继续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行政长官李家超2月9日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恶贯满盈,被重判入狱20年,彰显法治,伸张正义,大快人心。(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李家超续称,法庭依法对黎智英及各被告作出重判,彰显了法治和公义,然而香港社会已承受了沉重代价。李家超指,在黎智英和他所操控的《苹果日报》的荼毒下,部份市民,尤其是青年人,被误导违反法律,变得激进暴戾,于“黑暴”期间破坏公共设施、冲击立法会和政府大楼、投掷汽油弹、大肆纵火,更放火烧人。更有年轻人偷运真枪、制造炸弹、策划恐怖活动,幸得警方及早捣破,才避免了大量人命伤亡。

逾2400人因“黑暴”承担法律后果 李家超:可见黎及《苹果》恶贯满盈

李家超指,这些被煽动的人,包括年轻人,很多更因犯法而入狱。事实上,截至去年底,有超过2,400人因“黑暴”期间所犯的大小罪行,承担法律后果,可见黎智英团伙及《苹果日报》的恶贯满盈。

政府发言人亦表示,法庭早前颁下的裁决清楚指出黎智英为案中主脑,控制和利用《苹果日报》荼毒社会,多次勾结外国势力,乞求对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和采取敌对行动。黎智英的歹毒图谋跨越《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目的是勾结外部势力,损害中国和香港特区的利益、市民的利益,他无耻地充当外部势力的爪牙,危害国家安全。
发言人称,法庭在一月十二至十三日的聆讯中,听取各被告就判刑方面的陈词后,今日颁布判刑理由书,详述理由,说明对各项判刑因素的考量。法庭裁定本案的“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属于最严重的级别;而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罪行重大。

政府发言人:若说黎等人行为没有促成外国制裁措施是完全不符事实

发言人称,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虽然黎智英请求外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的活动变得含蓄和隐晦,但这只是形式上而非实际上的改变,所有被告仍然继续推展其犯罪协议,甚至被警方拘捕后仍没有立即停止。事实上,外国针对香港以及针对中国及香港政府官员采取的制裁措施,至今仍未撤销,若说黎智英等人的行为并没有促成这些制裁措施,是完全不符事实的。法庭清楚指出黎智英是本案的主脑和推手,是加重其罪责的因素,所以提高了他的量刑起点。

行会非官守议员:判决彰显法律的正义

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表示,黎智英和案中各被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罪行严重。法庭的定罪判决和对各被告作出判决,彰显了法律的正义,展现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
非官守议员又表示各被告被重判,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实施《香港国安法》、彰显法治的重要体现,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