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黎智英欺诈案上诉裁决无改公器私用事实 研判案书考虑上诉

撰文: 吴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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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与前行政总监黄伟强违反租契,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力高顾问租用将军澳工业邨处所,于2022年被裁定欺诈罪成及判监。上诉庭法官今日(26日)裁定黎智英及黄伟强定罪上诉得直。政府发言人表示,律政司将深入研究上诉法庭就欺诈案的判案书,以考虑就上诉法庭判决提出上诉。

黎智英在欺诈科技园案上诉得直,获撤销5年9月的刑期,原被罚款200万元亦被撤销。(资料图片)

政府发言人在新闻稿表示,黎智英过去长达20多年期间一直滥用香港特区宝贵的公共资源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又指上诉庭在判决中,明确指出黎智英的私人公司力高占用及使用将军澳工业邨的有关处所,“苹果印刷有限公司”违反了租赁文件的条款。

壹传媒前行政总裁黄伟强被判刑1年9个月,他已服刑完毕,今上诉得直,罪名被撤销。(资料图片/朱棨新摄)

发言人指,上诉法庭的判案书和原审法官的裁决理由均揭露了相关租赁条款明确规定,除非获得香港科技园公司批准,否则有关处所仅可用于出版印刷业务,而且不得容许第三方占用。政府指在20多年期间,在香港科技园公司不知情下,苹果印刷一直容许力高占用及使用有关处所,为黎智英及其家族处理私人事务。

政府发言人强调,“虽然上诉庭认为在本案的事实背景下,有关违约行为未达到刑事欺诈罪的定罪门槛,但仍然无改黎智英公器私用这客观事实”,又称这次欺诈案上诉得直,不会改变黎智英要为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20年监禁服刑的事实和结果

政府最后指,律政司严格根据《检控守则》行事,在认为有充分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决定提出检控。律政司将深入研究上诉法庭就欺诈案的判案书,以考虑就上诉法庭的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