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上诉期限届满 仅冯伟光和林文宗就刑期提出上诉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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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利用旗下的《苹果日报》,煽动市民上街和与政府抗争,并促请外国政府对香港及中国政府及官员作出制裁。黎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煽动等3罪判囚20年, 同案8名被告,包括6名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以及2名“重光团队”成员,则被判囚6年3月至10年不等。案件的上诉期限于本周一(9日)届满,同被判囚10年的英文版总编冯伟光和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就刑期提出上诉。

政府发言人指,律政司收到冯伟光和林文宗申请上诉许可的通知,均就刑罚申请上诉许可。由于有部分被告已就刑罚提出上诉许可申请,律政司不会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案件共涉12被告,其中黎智英在审讯后,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串谋煽动等3罪罪成,遭判囚20年。他的律师团队早前确认,黎智英不提上诉。

被判囚10年的被告林文宗就刑期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被判囚10年的被告冯伟光就刑期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另名6名被告为壹传媒及《苹果日报》高层,他们均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其中张剑虹、陈沛敏和杨清奇在审讯时作供,分别被判囚6年9月、7年和7年 3月;没有作供的罗伟光,林文宗及冯伟光,均被判囚10年。 而林文宗及冯伟光现就刑期提出上诉。

两名2名“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和李宇轩,均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和出庭作供,分别被判囚6年3月,和7年3月。此外,三间《苹果》相关公司,经审讯后被裁定1项勾结外国势力罪及1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各被罚3百万4500元。

案件编号:CACC7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