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物监局拖政府防疫基金1.2亿 4成物管迟续牌没通知业主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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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今日(29日)发表《审计署署长第八十五号报告书》,其中一篇审查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报告便揭示物监局的管理出现多项问题,包括有44%物管公司牌照逾期申请,但物监局没通知业主、物监局资料库与政府系统不匹配、公众投诉最长3.8年未完成处理、拖欠民政总署1.2亿元,至审计署调查方还款。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和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行政总裁表示同意审计署的建议。

审计署4月29日发表《审计署署长第八十五号报告书》,其中一篇审查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资料图片)

44%物管公司牌照逾期申请 有物管人牌照届满后15个月续牌

根据《物管条例》,物管公司牌照续期申请,需在牌照有效期届满前6至9个月内提出,物管人则要在牌照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内提出。如申请逾期,局方认为有充分理由,仍可接受申请。

惟审计署留意到,2020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物管公司228宗续牌申请中,有101宗(即44%)在届满前少于6个月提出;至于物管人4,518宗续牌申请中,有67宗(即1%)在牌照届满后约1天至15个月提出(平均约2个月),惟审查其中15宗上述相关申请,却无续期理由记录在案。而物监局也没就物管公司迟续牌通知业主。

《审计署署长第八十六号报告书》揭示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的管理出现多项问题。(资料图片)

物监局资料库与政府系统不匹配 误以为5间新公司无牌

民政总署的大厦管理资讯系统,存载资料包括大厦名称、楼层和单位数目,以及大厦管理组织,惟物监局的资料库与上述系统并不能轻易配对资料。例如审计署留意到截至2025年4月,有5间新物管公司并未领有有效牌照,物监局收到审计署查询后调查,发现根据《物管条例》,涉事物管公司不需领牌。

物监局称137间物管公司获豁免巡查 但无列明准则

物监局自2023年8月展开合规巡查,惟审计署发现,截至2025年4月共815间持牌物管公司中,审计署留意到有154间(即19%)并未合规巡查。虽然局方解释有137间符合获豁免巡查,但没有资料显示物管公司符合哪一项准则。

记录错误显示45名物管人同时在两间物管公司工作

截至2025年6月30日牌照记录系统,有45名持牌物管人被记录为同时在两间持牌物管公司全职工作,局方解释可能由多个原因所致,包括资料输入有误,或不同物监局员工同时更新资料等。

物监局过去5年收公众投诉2,667宗个案,最长3.8年未完成处理。(资料图片)

5年收公众投诉2667宗个案 最长3.8年未完成处理

物监局表示,投诉个案一般在6个月内处理和完成。审计署留意到,物监局2020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收到2,667宗公众投诉,其后截至2025年4月30日,其中正在处理的461宗投诉,有230宗逾6个月前已收到,收到时间最长约3.8年(平均时间1年)。

物监局拖欠民政总署1.2亿 审计署调查方还款

民政总署2020年和2022年委托物监局,负责执行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两轮物管支援计划,物监局共收到政府拨款约32.065亿元。审计署发现物监局2023至24年度经审核帐目显示,所得结余为1.233亿元,随后民政总署发出缴款通知书,局方才在2025年6月退还结余连利息共1.237亿元。

物监局仍在审议将国安条款列为牌照订明条件。(资料图片)

过去3年共14名物监局成员延迟申报利害关系 最长111天

根据《物管条例》,物监局成员首次获委任为物监局成员时,以及获委任后的每个公历年,需要披露利害关系。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为期三年的任期中,物监局共20名获委任成员,当中共14人延迟申报时间介乎1至111天不等(平均约27天)。

仍在审议将国安条款列为牌照订明条件

此外,《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024年3月23日生效,惟物监局2025年10月回应审计署查询指,仍在审议将国安条款列为牌照的订明条件,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早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