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户擅装CCTV三年录250宗 房署无计划合法化免影响邻里关系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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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户擅装闭路电视的个案时有听闻,惟房委会政策不容许公屋租户在单位大门外的公众地方,例如走廊或梯间,安装闭路电视镜头。房屋署今天(13日)透露过去三年共收到约250宗涉及公屋租户在单位门外自行加装闭路电视的查询或投诉,平均每年约80宗。房屋署指,现时并无计划就公屋住户在单位门外安装闭路电视设立申请及审批机制,避免影响邻里关系,不过已按情况在楼宇的公众地方安装闭路电视,提升保安,保障住户的安全。

房屋局回复立法会议员梁文广书面质询时提到,过去三年,房屋署共收到约500宗公屋户投诉邻居在门外滋扰的个案,平均每年约160宗,署方已跟进所有相关个案,一般而言接报后即时派员到场调查,并向相关住户了解个案详情,以作出跟进行动。若滋扰行为属扣分制下的不当行为,例如在单位门外胡乱弃置垃圾,房屋署会按扣分制向违规住户发出警告或扣分。

对于邻里不和的个案,如个案源于生活方式的差异、缺乏沟通或涉及心理健康问题等原因,屋邨职员会主动调解以改善睦邻关系,并在有需要时把个案转介至其他政府部门或相关社会福利机构提供辅导及协助。

若公屋租户被发现在单位大门外安装闭路电视镜头并对其他住户构成滋扰,房屋署会立即要求住户拆除设备。若滋扰持续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属实,房屋署会按租约条款采取行动,包括终止租约及收回单位。至于在单位内安装摄录设备,若不涉及更改单位结构或业主提供的设施,原则上毋须向房屋署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