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请│女子拥$20万强积金 担心︰计入资产? 年龄界线成关键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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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应分配给真正有需要的市民,而申请条件十分严格,许多申请人未必知道所有程序。有女网民在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发帖表示,自己工作多年,强积金已有20多万元,询问申请单人公屋单位时,“资产计唔计埋强积金?”。

楼主表示,自己工作多年,强积金已有20多万元,想知道申请单人公屋单位时,“资产计唔计埋强积金?”。(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网民:一般情况不计入

帖文引来许多网民留言,“在炫富吗?”、“正常就唔计”、“睇你几岁啦,65岁就会计”。

未届65岁退休年龄 强积金帐户供款不被视为资产

综合政府网页及其他资料,公屋申请者及家庭成员填报收入时,可以自行扣减雇员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强制性供款,至于其他非强制性的额外供款属自愿性供款,所以不能从收入扣减,换言之,入息经扣减后的净额可以通过审查。由于未到65岁退休年龄,在正常情况下,强积金帐户供款尚未提出,所以该款项不会被视为资产。

若由于未到65岁退休年龄,在正常情况下,强积金帐户供款尚未提出,所以申请公屋时该款项不会被视为资产,但踏入65岁后,强积金帐户供款则会被视为资产。(AI生成图片)

65岁人士不论是否提取 强积金将被视为资产

不过踏入65岁后,由于可以随时提取强积金帐户供款,所以即使仍在工作、尚未提出,所有款项都会被视为资产,有机会影响公屋申请。

(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