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豪派花红挨轰 李慧琼:完全理解慎用公帑要求 持续优化机制
近日有前立法会议员被揭发在卸任前动用公帑向议员助理“豪派”离职奖金,外界质疑此举是“慷他人之慨”。立法会主席李慧琼今日(5月20日)回应事件,称“完全理解”大众对议员使用公帑的意见,议员们亦明白市民对审慎使用公帑的要求,立法会将持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及机制。
30卸任议员向助理派940万离职奖金 被批评乱花公帑
立法会去年底换届,有40名议员不竞逐连任。《信报》日前报道,其中30名不连任的议员,合共向157名议助和办事处职员发放了约940万元奖金或花红。当中,选委界前议员马逢国向卷入与女童性交案的助理施骏兴发放26.4万元奖金,相当于其6个月薪金。
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同样在去年底卸任立法会议员的实政圆桌召集人田北辰强烈批评有关做法,指议员派发花红,顾及市民对妥善运用公帑的观感;另一前立法会议员、现任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则忆述,当年自己辞职离开议会时,是自掏荷包约50万元向长期服务的员工支付遣散费,他也强调,公帑绝不应乱花。
李慧琼:议员们明白市民对审慎使用公帑的要求
面对外界质疑,立法会主席李慧琼今日发表声明称:“大家对议员使用公帑的意见我们完全理解,议员们亦明白市民对审慎使用公帑的要求。立法会会一如既往,持续优化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机制。再次多谢大家提出的意见。”
豪派花红事件在立法会内部亦引起讨论,自由党主席邵家辉认同,发放花红与否应由每名议员自己评估,但在考虑实际需要之余,亦要兼顾社会观感,因为使用的款项涉及公帑;选委界议员吴杰庄则表示,不需要“倒模”决定议员派发花红的安排,因为不同界别议员的工作各有不同,他强调,最重要是确保公开透明。
审计署可查立法会行管会有否衡工量值使用资源
事件同时衍生出另一惹人关注的命题,立法会议员开支是否受到严格审计?议员办事处开支虽然非由政府直接支付,但花费的毕竟是公帑。根据香港法例第443章《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条例》第14条,审计署署长获授权对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使用资源是否合乎经济原则及是否讲求效率及效验进行审核,即如同其他公营部门进行衡工量值式审计,而议员议员办事处开支,正是由立法会行管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