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辉醉驾|立法会监委会一日后开腔 严肃处理议员行为操守个案
66岁的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黄锦辉昨日(1日)被爆出日前在中大校园醉酒驾驶不顾而去,涉“酒后驾驶”、“不小心驾驶”、“发生交通意外后没有停车”及“发生交通意外后没有报案”共4罪被警方拘捕。黄昨日发声明致歉,指全面配合调查工作,他今日(2日)回复传媒查询时指,“现在好乱,在房中休息紧,并反思一下自己的错过”。
事件曝光后一日,立法会监察委员会开腔,指非常重视议员的行为操守,亦明白公众很关注此事件。监委会会按《立法会议员守则》认真严肃处理涉及议员行为操守的个案。监委会副主席陈振英同日较早时表示,监委会只有立法会主席李慧琼一名发言人,请传媒向她查询。
昨傍晚发道歉声明:对事件深表歉意
黄锦辉昨日早上被爆出本周一在中大酒驾并撞损另外两架车,并且不顾而去,直至警方到场调查才返回车祸现场助查。他在昨日傍晚发简短声明道歉,但迄今未公开现身回应事件。今早他回复“坚料网”记者书面查询时,形容自己让对方“担心了”,直言“现在好乱,在房中休息紧,并反思一下自己的错过”。他又多谢记者关心,称事件已进入法律调查阶段。
昨日傍晚,黄锦辉在社交平台发布道歉声明指,对于此宗交通事件,引发社会讨论和引致立法会、中文大学校方及各界的不便,深表歉意。他又指,事件已交由警方及相关政府部门依循正常程序跟进和处理,将全面配合调查工作。他目前获准保释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黄锦辉议席会否受影响?
坊间关注黄锦辉的议席会否受影响。根据《立法会条例》第39(1)(e)条,任何人被裁定或曾被裁定犯任何罪行,不论是在香港或是在任何其他地方被定罪,并就该罪行被判处为期逾3个月而又不得选择以罚款代替的监禁,不论是否获得缓刑,也即丧失当选为议员的资格。若果议员被判监一个月以上,又经立法会三分二在席议员通过后,才可解除职务、丧失议席。
《香港01》昨获悉,今次并非黄锦辉首次酒后驾驶,他曾经在2015年7月涉嫌醉驾被起诉要上法庭。酒后驾驶一经定罪后最高被监禁3年、罚款25,000元。如果重犯,一般而言判刑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