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财会再批10亿收业权 黄伟纶:10多户已收款各涉逾300万
政府向立法会申请10亿元额外拨款收购宏福苑单位,立法会财委会今日(17日)通过有关建议。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透露,截止昨日已有1786户户主签署接受收购建议书,占宏福苑住户总数逾九成。他又提到,截止今日已有769户签署买卖协议,约占签署协议户数四成三,当局已向10多户居民发放收购款项。他指出,根据实用面积及是否已补地价等因素,收购金额介乎300多万元至500多万元,而“目前为止我哋畀咗𠮶啲主要都系300几万”。
宏志阁纳入收购 涉额外10亿元
财委会今日讨论“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的核准承担额增加10亿元,以涵盖包括宏志阁在内全部8座楼宇的收购业权方案。政府原预计用68亿元收购受去年11月大火波及的7幢大厦所有单位业权,随着唯一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有超过75%业主愿意接受收购业权,政府决定长远居住安排方案开放予宏志阁,总收购金额增至78亿元。
收购应考虑座向? 黄伟纶:非以补偿构念处理
会上,G19召集人、立法会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霍启刚指,当局应就不同座向,以及没有被火警波及的宏志阁,采用不同的收购金额。黄伟纶表示,政府非以补偿概念处理收购事宜,倘日后立法会同意以立法方式收回业权,届时真正作出补偿才会以逐个单位估价处理。他指,今天的收购是满足居民的长远居住需要,宏志阁在这方面与其他楼宇没有分别。
倘立法收业权 补偿会循一般财政程序处理
选委界林筱鲁指,若当局最终需透过立法收回业权,需经过土地审裁处去处理,而届时土地审裁处只会用公开市场价去处理赔偿,将会低过目前政府收购价。他期望,当局可说明政府的收购价,不会变成市场价,以及余下业权收购款项不包含在今次增拨的款项当中。
黄伟纶表示,若将来透过立法收回业权,补偿会循一般的财政程序去处理,而且确认在受灾后宏福苑的市场价,较政府收购价有一定距离。
黄伟纶:居民可在新居入伙时返回单位取回大型物品
政府今日宣布优化“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租金补助安排,不论业主有没有参与“特设销售计划”或有参与计划但是否拣到合适单位,当局都会一概向业主发放4期、合共30万元的租金补助,直至2027年12月。
民建联新界东北议员陈克勤关注,有关30万元的租金补助,是否包含在今次申拨金额中,以及宏志阁没有被烧,若他们接受收购是否可再次上楼拿取个人物品。
黄伟纶强调,租金补助金不是由公帑支付,而是从支援基金负责。至于上楼安排,他表示政府会以情理法兼备处理问题,若居民有需要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可安排回去拿取更多的物件,且同意可让居民在新居入伙时,才返回单位取回如梳化等大型物品。
教育界议员邓飞关注,假如最终签署买卖协议的宏志阁业主少于75%,政府选择不继续进行收购,今日批出的款项应如何处理。黄伟纶表示,假若最终不需要用到有关款项,款项会回归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