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公路惊现共享单车!年轻男踩单车片疯传被斥危险 可罚$XXXX
单车不能开上快速公路是常识吧?网上流传影片,显示1名年轻男子在屯门公路路肩违法踏共享单车,引起巴士乘客及驾驶者注意。网民看片后纷纷斥责单车男举动危险,“大地任我行”、“好危险”、“三条九喇!仲等!”。
根据《道路使用者守则》,单车被视为车辆,拥有道路使用权,惟不得进入隧道区、管制区或快速公路。根据香港法例第374Q章《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规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踩单车进入快速公路即属犯罪,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
专页“屯门友”分别于facebook及Threads转发影片,指出“喺屯公优哉悠哉踩共享单车”。第一段影片片主乘搭巴士期间目击事件,他于巴士内拍摄,见到1名穿黑衣黑裤年轻男子沿着路肩踩单车。
年轻男子屯门公路违法踩单车
第2段影片开始时是从后方拍摄,有驾驶者与乘客目击同1名男子在路肩踩单车,影片听到乘客爆粗说“黐X线,X你老X踩单车”,乘客其后催促司机“快少少,快少少”,司机回应“我唔X急,佢咁样,我惊佢冲出嚟”,然后听到响咹声,单车男回头察看。汽车加速追上单车男后,片主喊道“师兄,你上网啦,师兄,耶,上网,耶!”。
网民斥危险:大地任我行
网民纷纷批评单车男行为危险,“看来他肯定没有考车牌,没有也不要这样危险做,年青人要检讨得与失”、“库房又有进账”,亦有人认为他是误闯公路,“可能误上公路,骑虎难下”。
单车不得踩入快速公路 首次定罪可判监3个月
根据《道路使用者守则》,单车被视为车辆,拥有道路使用权,除标明不准单车进入的隧道区、管制区或快速公路外,大部分马路都准单车使用。而屯门公路被划定为快速公路之一,故影片中的单车男已违反香港法例。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Q章《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规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踩单车进入快速公路即属犯罪,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如属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