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0年前买租置公屋!女业主脑退化住院舍 子女急问:可否出租?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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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公屋租户当年因为租者置其屋计划获准购买自己单位,荣升成为业主。有网民近日表示,母亲10多年前已购买自住的公屋单位,但她近日患上脑退化症,获安排入住安老院,“间公屋𠵱家无人住,唔想丢空佢,请问可以出租吗?”。
南昌邨单位是其中一条可供购买的公屋。(资料图片)
网民︰补咗地价先可以租出去
楼主在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发帖文,表示母亲因为患上脑退化症,令已购买的自住公屋变相被空置,好奇可否出租单位引来讨论。网民指出“要补咗地价先可以租出去”、“补咗地价可以,未补就唔得”、“如果识得补地价,就肯定唔会问呢条问题”,楼主却慨叹“补地价就无钱补啦”。其实未补地价的资助房屋,包括公屋或居屋,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出租予指定人士。
楼主母亲10多年前购买公屋,但她近日患上脑退化症,获安排入住安老院,询问可否出租,网民指出必须先补地价。(AI生成图片)
未补地价租置公屋受限制
已出售但未补地价的租置公屋属于“资助出售单位”,不能在公开市场出售或出租,此类单位只可以透过 “居屋第二市场计划”转售,买家必须是绿表人士,并且需要向房委会或房协申请批准,经指定程序办理,不能私下交易。之于补了地价的租置公屋,其性质等于私人物业,业主可随意在公开市场出售或出租,不再受到限制。
另外,房协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 - 出租计划”下,已获地政总署批出所需的豁免书,容许合资格的房协及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业主,可将其未补价的单位/睡房出租予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一般租金会较市价便宜。
为了防止有人滥用资助房屋牟利,如发现违法出租未补地价的租置公屋或居屋,业主与租客均属触犯《房屋条例》,最高可罚款50万元及监禁1年。
(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