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1男同床睡!她疑遭设局性侵 怒告同床男女 诉讼结果原告惨了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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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性侵疑云。高雄1名女子提告,声称与2名男女友人聚餐后,3人在汽车旅馆同床留宿,男友人睡在2女中中间,自己却遭对方性侵,怀疑他们设局共谋,先后循刑事和民事途径伸冤。

男被告否认指控,表示当时是你情我愿性交,女被告则辩称自己饮醉熟睡,对事件完全不知情。刑事方面,地检署决定不作起诉,却遭高检署驳回再议,法院最终驳回确定;至于民事,原告提出索偿160万新台币(约40万港元),法官考虑3人Line对话,都认为证据不足,于是驳回所有索偿,而且原告需支付讼费。

原告指控遭男被告性侵,怀疑男女被告设局共谋。(AI生成图片)

男女被告被指设局性侵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原告称是经女被告介绍才认识男被告,案发2022年某个晚上,3人聚会后,在高雄1间汽车旅馆留宿,男被告躺在2女中间。原告指控,男被告凌晨趁女被告饮醉熟睡之际,违反其意愿性侵得逞,导致其心理创伤,甚至怀疑遭到设局性侵,于是先透过刑事方式伸冤。

刑事方面不作起诉

但男被告否认指控,坚称2人当时你情我愿下性交,女被告则辩称醉到不省人事,完全不知道发生何事。地检署经跟进后作出不起诉处分,之后经高检署驳回再次审议,法院经审理后同样驳回,确定不作刑事起诉。

法官先后裁定不作刑事冬诉和原告民事败诉。(AI生成图片)

民事诉讼同败诉

原告转为民事诉讼,索偿160万新台币(约40万港元),案件在高雄高分院进行审理,法官指出,原告未能提出足够证据,以证明当晚遭到性侵,事后反应和一般性侵受害人不同,例如没有立即报警、求助或验伤。法官亦查看3人事后LINE对话,无法证明男被告性侵原告,亦没有证据显示男女被告事前共谋或预知事件,于是驳回原告索偿请求,讼费由原告支付。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