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出游饮醉遭性侵!男同学承认︰上下其手 赔咁多钱免入狱
和朋友相伴的旅行理应开心,却演变成性侵案件。台湾数名男女大学生相约到台中外游,其中1名男大生趁女同学醉到不省人事之际,进行性侵行为,事后承认“上下其手”挨告。男被告一度“乘机性交”罪成,却不服上诉,法官考虑到男被告承认猥亵行为,并向受害人赔偿80万新台币(约20万港元),法官改判被告“乘机猥亵”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但缓刑3年,而且需要接受保护管束,被告另外要向公库支付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
受害人受到酒精影响
台媒于10月报道,案发2025年4月7日,数名大学同学前往台中旅游,其中1名女大生原本单独入住旅馆1间房间,但另1名男同学声称遭同房男同学影响睡眠,得到其同意下,改为和她同住。翌日凌晨众人在房内饮酒后,受害人开始受到酒精影响,决定先去洗澡,该名男大生留在房内,其他同学则返回自己房间休息。
男大生︰对你上下其手
但女大生仍有醉意倒卧床上,男同学爬上床从后方将她抱住,伸手进入对方衣服内逞欲。受害人等到酒醒后怀疑遭到猥亵,于是向男大生传送“跟我坦承你做了什么”、“跟我道歉”等讯息,男大生回复“我其实不知道为什么当下会对你上下其手的”,受害人询问“有摸到下面吗?”,男大生回复“隔着裤子”,受害人闻讯向警方报案。
一度乘机性交罪名成立
案件进行一审,男被告一度“乘机性交”罪名成立,但他不服上诉,案件在台中高分院二审,被告声称当时原意只是将她拉起床吹头发,过程中怀疑肢体接触频繁,自己饮酒后,理智同受影响,行为失当包括未能第一时间道歉,他承认的确有猥亵行为,但否认有乘机性交意图,被告更形容原告“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所以都不敢主动提及,事后感到愧疚。
受害人口供前后不一
至于受害人最初表示对事件记忆模糊,当时失去意识,不能确定过程细节,但案发5个月后,她才改称男大生当时有进一步性侵行为。
法官改判乘机猥亵罪成 缓刑3年
法官认为,受害人说法前后不一,而且缺乏其他证据,只能确认被告隔住裤子进行猥亵,改判被告“乘机猥亵”罪名成立,撤销一审裁决。法官考虑到被告年轻和无前科,并和受害人达成和解,赔偿80万新台币(约20万港元),明显表现出悔意。法官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其间接受保护管束。缓刑期间,被告不得接近女方住所、学校及工作场所100米箱围内,同时向公库支付20万新台币(约5万港元),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