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师洗澡后无穿内衣裤!遭男友人性侵得逞 淫男刑事民事皆输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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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生女工程师遭性侵案。台中1名女工程师和数名友人外出饮酒后,与其他人前往其中1名男友人的住所留宿,洗澡后仅穿长袖上衣,没穿内衣裤,准备在客房休息之际,1名男友人趁房门没有锁好之际,入房向她性侵得逞,受害人事后报警。刑事方面,法官判处被告入狱3年8个月,至于民事,法官裁定被告赔偿75万新台币(约19万港元)。
吴男见到受害人洗澡后仅穿长袖上衣,色心大起猥亵对方,甚至强制性交得逞。(AI生成图片)
洗澡后没穿内裤遭猥亵性侵
台媒于今年10月报道,案发于2022年9月,该名女工程师和谢姓的大学男同学等人一同出游,当中包括1名姓吴男子,而女工程师并不认识他,双方只是有共同朋友,才会一起到台中夜店饮酒。女工程师事后和吴男前往谢男位于彰化的住所留宿过夜,她洗澡后仅穿长袖上衣,没有穿内衣裤,当进入客房准备休息时,吴男见到房门没有锁上,色心大起猥亵对方,甚至强制性交得逞。受害人遭性侵后情况有异,母亲见状追问,她才透露自己遭遇,继而向吴男提出刑事和民事控告。
法官裁定被告“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同时向受害人赔偿75万新台币(约19万港元)精神慰抚金。(AI生成图片)
男被告刑事民事皆输
刑事部分,法官裁定被告“强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至于民事索偿,法官认定男被告严重侵害受害人性自主人格权,判处赔偿75万新台币(约19万港元)精神慰抚金,但其余请求不予准许,案件仍可上诉。
(ETtoday新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