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大妈乱过马路断正!警员截停继续施施然慢行 这举动震撼网民
乱过马路罚2,000元!网上流传影片,上水有大妈乱过马路,施施然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打斜”横过马路,结果走到对面巴士站时,遭守候的警员捉个正着,但大妈看到警员后竟只“挥了一下手”,未有停下,于是警员只好跟在身后,走了几步后终于成功截停大妈查问。
网民留言揶揄大妈,“佢挥一挥手,当系拒绝传单咁讲声唔使啦唔该”、“我赶时间,唔得闲做问卷”,又批评“有天桥又唔行,咩料?”、“简直系明目张胆咁犯法”、“抵死,揸车成日遇着大地任我行嘅路人,真系累死人”。
Threads专页“asiaidiotdrivers”分享1段30秒影片,配文写道“除咗恭喜之外都唔知可以讲啲咩”。影片见到,片主从天桥位置拍摄下方马路,有大妈未有使用行人过路处或天桥,而是选择乱过马路,施施然打斜慢行,大妈先在巴士前方走过,走到中段期间,有辆私家车为免撞到她而慢驶。
乱过马路被员截停 挥一挥手行开
大妈靠近巴士站快将走上行人路时,有警员立即走近,大妈见到警员却未有停下,竟只挥了一下手就继续行走,于是警员只好跟在身后,走了几步后终于截停大妈,并拿起写字夹板查问及记录,当时升降机位置有另1名女警,而片主于片尾说了句“抵X死”。
网民:佢挥一挥手,当系拒绝传单
网民纷纷嘲讽及批评大妈,“佢挥一挥手,当系拒绝传单咁讲声唔使啦唔该”、“抵啦咁串仲慢慢行”、“抵死,呢啲大支嘢奉旨让路俾佢,祸害人间”、“恭喜佢,透过今次经历长知识喇”、“即时派彩,有时啲人都变咗惯性,咁大个企喺度睇唔到?赶时间?”、“见到Sir好似见到街坊say个hi咁”、“佢冇俾车撞已经算好彩”。
有网民指出,“上水这个位置由早到晚都系咁繁忙,隔篱有天桥,但不论男女老幼都系随意穿越马路,甚至有在大车之间随意钻、为追巴士而冲入巴士站、肉体挡车都系家常便饭,使行经这个位置的驾驶者一定要打起12分精神”、“其实依家条桥仲开多咗个升降机(行前两步就系),连楼梯都唔使行,点解仲要喺马路穿插行过”。
香港法例:胡乱过马路罚款2,000元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任何人不得在以下情况横过马路,包括身处斑马线控制区内,但却不在斑马线上;身处距离交通灯控制的过路处15米范围内,但却不在该等交通灯所运作的过路处;身处距离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或该天桥或隧道的任何部份15米范围内,但却不使用该天桥或隧道。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胡乱过马路,即属犯罪,可处第1级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