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长沙湾马路玩滑板车BMX 冲红灯撞铁箱倒地翻滚 网民斥危险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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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又害己!网上流传影片,长沙湾苏屋邨对开长发街与保安道交界,有4名青年于夜晚,在马路大玩花式滑板车及BMX小轮车,极速冲上保安道游乐场石屎斜坡,做出转身花式,其间有青年撞上游乐场铁箱发出巨响,亦有青年“冲红灯”过马路,踩着滑板车冲上斜坡后失平衡倒地,从行人路翻滚至马路边。

网民留言批评,“哇,呢啲真系要全世界见到,危险到呢”、“自己要做孝顺仔唔代表要司机埋单”、“夜妈妈仲喺到嘭嘭声”、“红咗(红灯)仲出马路抵被人X,玩还玩,闪紧(绿灯)就好等下转”。

网上流传影片,长沙湾苏屋邨对开长发街与保安道交界,有4名青年于马路大玩花式滑板车及BMX小轮车。(Threads@nepenthe1088)

有男生于Threads发文发片表示,“滑板车 VS BMX露两手”。影片见到,有4名青年于长沙湾长发街玩花式滑板车及BMX小轮车,当时行人过路处的交通灯正显示为红灯,但已有1名踩滑板车的青年率先“冲红灯”,冲上对面马路的保安道游乐场石屎斜坡做出花式,惟失平衡倒地,从行人路翻滚至马路边。而影片亦拍到有多名青年站在游乐场路边栏杆旁,甚或坐在栏杆上,身旁有多辆滑板车及BMX小轮车。

4名青年长沙湾马路玩滑板车BMX 冲红灯撞铁箱

紧接有第二名青年同样踩着滑板车,于行人过路处已转绿灯时冲上游乐场斜坡,撞上铁箱后成功转身过马路回到原地。之后,第三名穿黑衣及第四名穿白衣青年踩着BMX小轮车做出同款动作,而第三名青年转身时绿灯已正在闪亮,但他继续踩回原地,第四名青年亦在绿灯闪亮时冲出。

影片见到,第一名青年“冲红灯”过马路,踩着滑板车冲上斜坡。(Threads@nepenthe1088)
影片见到,第一名青年“冲红灯”过马路,踩着滑板车冲上斜坡。(Threads@nepenthe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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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第三名青年踩着BMX小轮车做出同款动作。(Threads@nepenthe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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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斥:自己出事之余被罚嘅人系司机

帖文引来两名玩滑板车的涉事青年留言,贴出朋友近距离拍摄的影片,其中1人更表示“你睇吓我cam man(摄影师)影得好”。

网民留言批评4名青年,“系咪以为好有型?面系人哋畀,架系自己丢,唔反对咁样玩,不过唔好喺马路,万一真系撞到你,你自己出事之余被罚嘅人系司机,你哋系害紧人仲害埋自己”。

也有网民认为,“依家系滑板车禁止滑板场玩,但又唔起1个地方畀人玩,结果啲人要喺街头咁玩”、“香港真系局限咗好多年青人嘅创意同发挥,你有空间畀佢哋玩,佢哋仲会喺呢啲地方玩?”。

帖文引来两名玩滑板车的涉事青年留言,贴出朋友近距离拍摄的影片。(Threads影片截图)
影片见到,青年“冲红灯”玩滑板车。(Threads影片截图)
青年撞上铁箱。(Threads影片截图)
另1名青年于留言区贴出朋友近距离拍摄的影片。(Threads影片截图)

于马路玩花式滑板车BMX,涉违反了什么法例?

根据运输处网页,交通灯“绿色人像”灯号闪动时,不可开始横过马路。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3(6)条规定,在交通灯控制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任何“无合理辩解”违反条例者,可处罚款2,000元。

另根据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8)条规定,任何人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骑或驾驶;或在顾及一切有关情况下,在公众地方罔顾后果或疏忽地策骑或驾驶,或其策骑或驾驶的速度或方式会对公众产生危险,可处第1级罚款(2,000港元)或监禁3个月。

另根据第374章 《道路交通条例》第48条规定,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或于任何道路上驾驶人力车的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属犯罪,可处第1级罚款(2,000港元)。

(Threads@nepenthe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