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这样过马路!葵芳多人罚$2000片疯传 过马路守则3情况仍违法
【过马路罚款/横过马路法例/乱过马路/过马路守则】警方今日(3月17日)起至3月31日进行全港执法行动,打击行人违法过马路等行为。本港社交平台Threads疯传影片,指葵芳有多人因冲红灯及在绿灯闪烁时过马路被罚款,感叹“咁就两千。摆明企晒喺度,仲要好清晰,啲人都仲系要红灯过马路”。
影片引来网民热议,“葵芳成日捉”、“呢个位咁热门仲够胆乱嚟?”、“(警察)着晒反光衣都照过,都唔知畀咩反应好”、“抵罚啦,今次好彩就$2000,下次唔好彩命都无呀”。也有网民质疑“其实绿灯闪紧又未正式转红,点解唔过得?”,随即有网民反驳,“绿公仔闪紧都不能过,这是很多年的法例”、“明知捉人都照行,那就没办法了”。
根据运输处网页,交通灯“绿色人像”灯号闪动时,不可开始横过马路,另有3种情况在过马路守则下仍算违规。。
警方今日至3月31日展开为期两星期代号“亮景”(CLEARVIEW)及“同行者”(AUTOBINDER)的全港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司机不专注驾驶行为及行人违法过马路行为。警方指,根据2025年警方统计数字,本港致命交通意外死亡人数为96人,其中行人死亡人数达52人,较2024年上升24%。分析显示,意外主要成因包括司机不专注驾驶,以及行人违法过马路。
绿灯“闪灯”过马路、冲红灯 葵芳多人被罚款
过马路要注意交通规则,即使绿灯也要留意1种情况,否则仍会被罚款2,000元。有港男于3月16日(星期一)于Threads发布影片,指葵芳有多名行人因过马路问题被警察截停罚款,“葵芳已经开始捉紧,多人中招……到处都有交通督导员同警察。摆明企晒喺度,仲要好清晰,啲人都仲系要红灯过马路同埋绿色闪紧𠮶阵时过”。
影片见到,当时白天,现场为葵芳葵仁路及葵芳港铁站外红绿灯过马路处,附近有多名警员徘徊,亦有行人被交通督导员或警员带到一旁,相信是因过马路问题被截停。楼主于影片中写上“捉乱过马路,葵芳$2000”。
网民:葵芳成日捉
网民看过影片议论纷纷,“葵芳成日捉”、“(警察)着晒反光衣都照过,都唔知畀咩反应好”、“上次成队兵,个阿叔照过俾人罚”、“安全系紧要过赶时间,无嘢急得过条命”、“安全第一,唔好乱过马路啦”、“捉你真心为你好,等你有警觉无咁易俾车车死”、“抵罚啦,今次好彩就$2000,下次唔好彩命都无呀”。
争议绿灯“闪灯”过马路
也有网民质疑“其实绿灯闪紧又未正式转红,即系仲系系合法范围内,点解唔过得?”。随即有网民反驳,“绿公仔闪紧都不能过,这是很多年的法例”、“明知捉人都照行,那就没办法了”、“绿公仔闪紧已经唔可以过,除非你踏出之际先开始闪,但都要预到底你系行唔行到去对面”。
亦有网民担心,“有啲灯一开始绿公仔就会闪咁点算?系咪过唔到?”。有网民建议,“如果真有这样的问题灯,其实可以记录位置,报回警察交通部,或者机电工程署检查和维修”。
过马路守则!冲红灯、绿灯闪烁乱过马路可罚款2,000元
根据运输处网页,交通灯“绿色人像”灯号闪动时,不可开始横过马路。运输署网页又列明,“不得在以‘之’字线标示的控制区范围内过马路,应从‘斑马线’横过”、“不得在‘绿色人像’过路处两旁15米内过马路。你应该在‘绿色人像’灯亮着而情况又安全时,使用该过路处横过”、“不得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使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横过”。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条规定,在交通灯控制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任何“无合理辩解”违反条例者,可处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