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旺角阿伯警车面前乱过马路!潇洒步姿震惊全网 结局糗大了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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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罚款/横过马路法例/乱过马路/过马路守则】过马路要遵守规则!警方正进行全港执法行动,打击行人违法过马路等行为,然而本港Threads流传影片,旺角弥敦道有阿伯没有理会警车停泊旁边,“冲红灯”过马路,还“潇洒”地慢慢行,结果待他走完马路,即被交通督导员(又称“咖啡仔”)“断正”截停,顿时窒步。

影片引来网民热议,批评阿伯乱过马路行为离谱,“潇洒系要付出代价”、“咁其实算唔算抵死”、“自己申请(罚款),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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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弥敦道有阿伯没有理会警车停泊旁边,“冲红灯”过马路,还“潇洒”地慢慢行。(Threads@colourmc)

乱过马路还要慢条斯理?“元朗KOL Colour // 颜色教练”于3月18日在Threads发布影片,显示旺角弥敦道有阿伯在交通督导员监视“冲红灯”乱过马路,最终被截停。

旺角阿伯“冲红灯”潇洒过马路 交通督导员全程目击

影片长14秒,现场为旺角弥敦道周大福对出斑马线过路处。画面见到,当时行人交通灯号为“红灯”,附近停泊1部警车,但有1名戴鸭舌帽、穿灰色上衣阿伯昂然走出马路,拿着大樽水独自慢慢前行,状甚“潇洒”。

当时行人交通灯号为“红灯”,附近停泊1部警车,但阿伯昂然走出马路慢慢前行,状甚“潇洒”。(Threads@colourmc)
当时行人交通灯号为“红灯”,附近停泊1部警车,但阿伯昂然走出马路慢慢前行,状甚“潇洒”。(Threads@colourmc)
当时行人交通灯号为“红灯”,附近停泊1部警车,但阿伯昂然走出马路慢慢前行,状甚“潇洒”。(Threads@colourmc)

阿伯过完马路被截停 反应错愕

阿伯一路上左盼右顾,待行人交通灯号转为绿色时,他终于走完马路成功“上岸”,却不知道原来其“冲红灯”行为已被站在“目的地”的交通督导员全程目击。交通督导员走上前截停阿伯,阿伯窒步反应错愕,影片至此结束。

阿伯“冲红灯”行为已被站在“目的地”的交通督导员全程目击。(Threads@colourmc)
交通督导员截停阿伯。(Threads@colourmc)
交通督导员截停阿伯。(Threads@colourmc)

网民批乱过马路离谱:潇洒要付出代价

网民看过影片纷纷指摘阿伯“冲红灯”行为不当,“潇洒系要付出代价”、“咁样行法人吔想唔做嘢都唔得,隔篱仲要有架警车”、““咁其实算唔算抵死”、“自己申请(罚款),冇计”。

过马路守则!乱过马路可罚款2,000元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条规定,在交通灯控制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任何“无合理辩解”违反条例者,可处罚款2,000元。

另根据运输署网页“不得在以‘之’字线标示的控制区范围内过马路,应从‘斑马线’横过”、“不得在‘绿色人像’过路处两旁15米内过马路。你应该在‘绿色人像’灯亮着而情况又安全时,使用该过路处横过”、“不得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使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横过”。

不得在以“之”字线标示的控制区范围内过马路,应从“斑马线”横过。(运输署网页)
不得在“绿色人像”过路处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该在“绿色人像”灯亮着而情况又安全时,使用该过路处横过。(运输署网页)
不得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两旁15米内过马路,应使用行人天桥或行人隧道横过。(运输署网页)

(Threads@colour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