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餐厅遗手机被人捡走兼关机 网民厚酬“寻人”:内有重要回忆

撰文: 乔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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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遗不报是犯法行为。有女网民在网上发片,指家人在东涌的餐厅用餐后遗下手机在座位上。翻看餐厅闭路电视,见到后来有男子坐在同一位置,捡走手机,未有点餐便匆匆离开。因为电话内有珍贵回忆,女网民希望捡拾到手机的男子交回,并愿意厚酬。有网民留言,“即刻锁机先,睇佢应该即刻卖机”、“有晒样报警啦”。

楼主希望捡获人士交回电话。(Facebook@“香港失物报失及认领群”)
楼主家人用餐后离开餐厅,却发现遗下电话。(Facebook@“香港失物报失及认领群”)
从闭路电视看到,楼主家人遗下手机在座位上。(Facebook@“香港失物报失及认领群”)

有女网民在Facebook群组“香港失物报失及认领群”中发片,指家人在3月27日约中午12时15分,于东涌迎东壹号餐厅遗下手机,家人在3分钟后折返餐厅,手机已不翼而飞并已被关机。

翻看闭路电视手机疑遭男子捡走

楼主翻看餐厅闭路电视,发现被一名男子捡走了,她希望在网上寻人,“有人认识相中人吗?如电话未放,可唔可以卖返畀我,内有珍贵回忆!”。

男子身后当时有楼主家人遗下的手机。(Facebook@“香港失物报失及认领群”)
他将手机拨到身后,待店员抹台。(Facebook@“香港失物报失及认领群”)
男子没有点餐便匆匆离开餐厅。(Facebook@“香港失物报失及认领群”)
最后电话被男子捡走,座位上空空如也。(Facebook@“香港失物报失及认领群”)

帖文引来不少网民建议楼主报警,“叫你老豆揾工头,一定揾返佢出来,限时交机,否则追究报警!仲厚筹”、“直接报警啦,拾遗不报,视为贼也”、“报警一定揾到佢,成条屋邨同成个香港都系CCTV,佢之后去咗边都一定追踪到”。

网民建议尽快报警

有人认为“即刻锁机先,睇佢应该即刻卖机”、“如果佢开唔到部机,就用唔到,我都试过俾人偷咗,iPhone专门店啲人教,锁咗机佢变咗一旧垃圾用唔到,最多贱卖出去,拆零件”。

根据《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2(1)条,任何人不诚实地挪占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该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盗窃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