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城巴MMA!阿伯太大声 后生仔劝阻被连环拳打头 奇招KO获赞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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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MMA】乘搭巴士应注意言行,以免影响其他乘客触发争执。本港社交平台Threads疯传影片,来往屯门及深圳湾口岸的城巴B3X上,有阿伯因吹口哨太大声,被1名金发年轻男子劝喻收细声量,怎料阿伯竟连环拳殴打年轻男头部及脸部。不过年轻男沉住气没有还手,冷静指“打咗就得喇,报到警喇”,阿伯则挑衅“报啊!你X我阿妈就唔啱!”,大妈亦“插嘴”怒吼“报警咪报警啰,X咩老X啫!戆XX嘅你都!”,最终双方留在车上等候警察到场。而目击者透露,警察持盾牌迅速到场,双方都下车落口供,事主之后在医院验伤。

影片引来网民热议,不少人赞金发年轻男EQ高“做得好”,“金毛哥哥好正,情绪够稳定”、“金毛哥哥够冷静👍👍”、“忍到唔出手,respect”。亦有网民批评阿伯“打人”行为离谱,“出手就一定戆X,咁多人咁多部电话,又有车cam”、“讲粗口唔系合理打人理由”。

警方向《香港01》表示,4月11日晚上约10时接获报案,指1名男子在1辆正驶至屯门虎地的巴士上被人袭击,人员接报到场,经初步调查,相信1名61岁男子曾因琐事与1名39岁男子争执,其间他们怀疑互相以手袭击;该两名男子涉嫌在公众地方打斗被捕,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4月下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交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跟进。该名61岁男子及39岁男子分别脸部及头部受伤,清醒被送往屯门医院治理。

Threads疯传影片,城巴上有阿伯大妈疑因太大声,被1名金发年轻男子劝喻收细声量,怎料阿伯竟连环拳殴打年轻男头部及脸部。(Threads@hkgbarry)

不论何事都不应出手伤人。有乘客于Threads发布多段影片,显示城巴上有金发年轻男与阿伯及大妈因吹口哨大声问题争执。

城巴阿伯吹口哨太大声 年轻男劝止竟被袭击

第1段影片见到,当时为晚上,城巴上层最后排座位位置,有1名戴帽阿伯正在挥拳打坐在座位上的金发年轻男。年轻男未有还手,从容表示“(出手打人)啱喇,报警”,惟阿伯没有收手,更边骂边拳打年轻男的头部和脸部,“X你老X啊!”。

戴帽阿伯挥拳打坐在座位上的金发年轻男。(读者提供)
戴帽阿伯挥拳打坐在座位上的金发年轻男。(读者提供)
戴帽阿伯挥拳打坐在座位上的金发年轻男。(Threads@hkgbarry)

年轻男沉住气冷静应对:打咗就得,报到警喇

不过年轻男仍然沉得住气,重复“报警报警报警,唔紧要,报警,无问题。打咗就得喇,报到警喇”,这时与阿伯同行的大妈加入“战团”,怒吼“报警咪报警啰,X咩老X啫!关我老X咩事啊而家?你个冚家X,边个凶你啊!戆XX嘅你都!”。双方争执期间,有乘客劝架,“大家分开先啦,好无啊”。

第2段影片见到,大妈责骂“你有乜理由X你老X㗎?”,乘客劝喻“唔好打交”,年轻男强调“我就无打交嘅,有人打我啫,大家都可以作证”。阿伯反驳“你X我阿妈就唔啱!”,年轻男回应“你自己走埋嚟凶我啊。唔紧要,报咗警㗎喇”。

双方争吵,报警处理。(Threads@hkgbarry)
双方争吵,报警处理。(Threads@hkgbarry)

第3段影片见到双方仍在争吵,年轻男表示“我同你讲可唔可以静少少㗎”,阿伯及大妈呼喝“你行开啦!”、“返落去啦!”。最终双方留在车上等候警察到场。

双方争吵,报警处理。(Threads@hkgbarry)
双方争吵,报警处理。(Threads@hkgbarry)

警员持盾牌到场 目击者透露事件后续

楼主透露,警察迅速到场处理,“警察到埋,都好快,仲有埋盾牌。怀疑打人同被打嘅落晒车落口供”,之后事主到医院验伤。楼主又总结,“郁手先就输了。阿叔EQ、IQ太低,沉唔住气”。

网民赞年轻男做得好:情绪够稳定 批阿伯袭击离谱

网民看过影片议论纷纷,有人赞金发年轻男EQ高“做得好”,“金毛哥哥好正,情绪够稳定,点解啲阿伯觉得自己有实力去挑个咁高大嘅人”、“金毛哥哥够冷静👍👍”、“后生仔情绪稳定、忍到唔出手,respect”。

亦有网民批评阿伯“打人”行为离谱,“出手就一定戆X,咁多人咁多部电话,又有车cam”、“讲粗口唔系合理打人理由”。

巴士上唱歌、叫喊发出过量噪音可罚款5000元、监禁6个月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46条“乘客的一般行为”,巴士乘客不得“使用不良或冒犯性语言或作出不守规矩行为”,亦不得“自己或联同其他人唱歌或叫喊,以致发出过量噪音”,违者可罚款及监禁。(资料图片)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46条“乘客的一般行为”,巴士乘客不得“使用不良或冒犯性语言或作出不守规矩行为”,亦不得“自己或联同其他人唱歌或叫喊,以致发出过量噪音”,违者可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另外,打人可能涉及普通袭击等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罪行,可处监禁1年;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9条,任何人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罪行,可处监禁3年。

(Threads@hkgb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