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芳男警署外冲红灯!不满司机响咹疑举中指 网民闹衰:好人难做
行人冲红灯过马路,被司机响咹提醒,竟然反指驾驶者不是?有司机在社交平台上传“车Cam(行车纪录)”公审,指驶经葵芳某行人过路处时,遇到有男子无视交通灯号“红色人像”亮起标志并横过马路,于是急煞避撞并响咹提醒,却遭对方貌似“举中指”以示不满。网民批评男子“恶人先告状”,“最憎啲戆X,明明自己唔啱先,仲有面X”,又留意到事发地点正是警署外,揶揄“佢都几大胆”。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条规定,在交通灯控制过路处,行人必须遵从交通灯指示,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条例,可被罚款港币2,000元。
葵芳有途人过马路时冲红灯,不满被司机响咹,疑似“举中指”以示不满。(“threads@hei_gd3”影片截图)
该司机在threads帐号“hei_gd3”上传长约20秒影片,质疑“师兄不如试下行过嚟X,缩埋一边攞尾彩真系好X”。片中显示,事发于5月18日晚上8时许,楼主正从葵芳的葵富路左转入葵义路、即葵涌警署对出一个行人过路处,当时行人过路处的交通灯号显示为红灯,而楼主行车路段的交通灯号显示为绿灯。
途人过马路冲红灯 不满被司机响咹疑“举中指”
但1名男途人无视交通灯号直接横过马路,楼主于是急煞避撞并响咹提醒,可惜对方未有“领情”,反而对其方向疑似举中指,楼主气愤下对车外怒骂“系咪唔识睇(行人过路灯)公仔呀?系咪想俾人车死呀”。
楼主当时准备从葵富路左转入葵义路。(“threads@hei_gd3”影片截图)
行人过路处的交通灯号显示为红灯,楼主行车路段交通灯号则显示为绿灯。(“threads@hei_gd3”影片截图)
有男子无视交通灯号横过马路,楼主只能急煞避撞并响咹提醒。(“threads@hei_gd3”影片截图)
男子之后竟向楼主方向疑似“举中指”。(“threads@hei_gd3”影片截图)
楼主向车外途人怒骂,“系咪唔识睇(行人过路灯)公仔呀?系咪想俾人车死呀”。(“threads@hei_gd3”影片截图)
网民叹好人难做:明明自己唔啱仲有面X
许多网民纷纷批评冲灯男子,“好笑嘅系,隔篱系警署”、“佢都几大胆,喺正差馆出面冲红灯”、“最憎啲戆X,明明自己唔啱先,仲有面X”、“可能佢觉得自己好型”、“系都要攞尾彩博你唔X佢,今次踢到铁板啦”、“好人真难做!师兄(楼主)你已经好好㗎喇”、“迟早有人送佢上路”、“响咹叫阿sir出嚟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