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例自爆案:警匪对峙7小时 假扮记者阻爆失败疑犯直播惨死

撰文: 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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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16日,发生台湾电视新闻史上,首例全程目击嫌犯自行引爆土制炸弹案。这起不幸源自于刑事局干员接获线报,前往新店追查改造枪械案时,惊动嫌疑人黄金生,他一手持枪、一手绑著土制炸弹引信扬言引爆,时任新店分局侦查队长洪俊义单独与其谈判超过七个小时,最终黄金生仍拉开引信自爆身亡。

当日刑事局干员为追查改造枪械案,前往黄金生位于新店的住处查缉,不料被黄金生发觉,当时他情绪激动,一手持枪、一手绑著土制炸弹的引信,扬言如果警方不离开就要引爆炸弹;一时间,现场弥漫紧张不安的气氛,为了安全起见,警方随即展开包围并进行谈判。

当时现场相片(TVBS授权使用)

当时担任新店分局侦查队长的洪俊义,单枪匹马和黄金生谈判,试图化解危机。在超过七个小时以上的沟通中,黄金生始终不肯放下抱在怀中的炸弹。

在双方对峙期间,警方为了安抚黄金生的情绪,尽可能回应他的主张,甚至临时指派两名探员假扮电视台记者,来满足他要将心理委屈公诸于世的要求,无论警方再怎么沟通,黄金生似乎早有定见,丝毫没有软化态度的迹象。

就在紧绷的气氛,压得所有人都要喘不过气的时候,黄金生突然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两名乔装成记者的员警离开,同时倒数计时50秒,之后黄金生突然拉开引信,以决绝的手段离开世界。

当时现场相片(TVBS授权使用)

洪俊义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表示,黄金生当时并没有要伤人的意图,只感觉他已经失去希望,借由激烈的手段以表达不满。然而究竟是什么原因,会让黄金生以死相逼?这要回溯到2001年的一起叶姓港商掳人勒赎案。黄金生认为叶姓商人利用他的身分,以开设公司为名行诈骗之实,害他吃上官司。时任侦办此案的检察官、现任法务部执行署新北分署长黄立维分析,黄金生认为叶姓商人冒用他的人头开设公司,却在行诈骗的勾当,害他吃上官司,心生怨怼的黄金生认为,叶姓商人应该承担责任,并对他的损失给出相应的赔偿。

洪俊义指出,黄金生一直走不出被冤屈的心结,但既然要把身分借给人家当公司的人头,即便不知道违法,事后也应该去了解情况,避免被他人利用成为冤大头;如同时下十分猖獗的诈骗犯罪,只要涉及非法买卖个人帐户,并且从中收取不法获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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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立维认为,黄金生属于典型的显性犯罪者类型,一旦设定目标就不会轻易放弃。他因为这起案件在心里加了枷锁,还有扭曲的自我对待,短时间内甚至几个月、一年都很难走出来,黄金生对很多事情是执著的,对过去的事情执著,对他的激烈手段也会很执著。

这起台湾电视新闻史上首例自行引爆案,虽然最终以悲剧收场,但是检警也从中学习到,对于防止显性犯罪行为人采取偏激手段表达诉求,可借由多种方式介入,包括预防性羁押、治安顾虑人口访查,或是偕同社会福利机构探视,提供法律咨询和生活关怀,用柔软温馨开辟情绪出口,创造足够的冷静时间,消弭因非理性行为带来无可挽回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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