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云山的士支付宝疑失灵!女生不适下车遭司机怒骂 保安解围获赞
运输署最新规定,由今年4月1日起,所有的士需要提供至少2种电子支付方式,包括一种二维码电子缴费媒介和一种非二维码电子缴费媒介,但电子支付仍可能衍生其他问题。本港1名女生在Facebook群组“慈云山资讯交流”发文表示,自己晚上刚刚出院,乘的士前询问司机有没有支付宝,对户回答有,她才上车。
抵达后住所楼下时,楼主发现司机手机的支付宝帐户疑似尚未完成收款登记程序,司机虽提供二维码要求楼主扫瞄支付车资,但楼主“扫极都无反应”,质疑是否假码。司机则反指是楼主问题,而她身上没有现金,便询问有否转数快,但司机没有回答。楼主形容“佢无答我就落埋车”,怀疑是因到不适而先下车。司机见状大怒,以为楼主“搭霸王车”,直言报警。
女生惊呼:好惊佢,被个的士司机闹到手都震晒
楼主形容“的士司机已经发紧癫,好惊佢”、“被个的士司机闹到手都震晒”。附近2名女保安员闻声赶至了解,其中1人代为支付100元现金给司机,较车资多出10多元。楼主则经转数快向保安付钱,因自己急于回家休息,没有要求司机找续,并大赞保安姐姐“好好人”、“多谢你哋”,希望她们看到帖文。
网民热议事件:落车唔代表搭霸王车
帖文引来许多网民讨论,“电子支付有问题,大家互相体谅下啫,扫唔到,司机可能都唔想,同你争执佢又唔会赚多咗,但你唔俾钱就落车,即系搭霸王车,有少少讲唔通”、“唔畀钱就落车,楼主你唔使被人拉,真系要多谢个保安”。亦有人认为楼主下车不代表“搭霸王车”,“人哋已经唔舒服,无理由仲怪个病人”、“咁少钱都闹乘客,司机太过份,而且唔系乘客嘅错”、“已经唔使搭的士,香港大把选择”。
的士4月1日起必须提供至少两种电子支付方式
运输署早前表示,由今年4月1日起,的士必须提供至少两种电子支付方式,包括一种二维码电子缴费媒介和一种非二维码电子缴费媒介,以便乘客支付车费。司机可按营运需要选择电子缴费媒介,并在车窗指定位置张贴贴纸展示所提供的电子缴费方式,以便乘客识别。
装置损坏 司机提供替代电子支付方式方可载客
如果有司机未提供电子支付方式,如无合理辩解,违例者最高可被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乘客可致电政府热线1823或交通投诉组热线2889 9999通知运输署跟进,如有需要,个案会转交警方跟进。即使装置损坏,司机除了安排尽快维修之外,还要提供替代的电子支付方式,才可提供载客服务。
搭霸王车罚款5000元和监禁6个月
署方提醒,即使乘客和司机的电子支付方式不同,乘客必须支付车资。根据本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任何人不得明知或有理由相信自己无能力缴付合法车费,并且意图逃避缴付合法车费而租用的士,抑或不诚实地设法逃避缴付依法应付的合法车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Facebook群组“慈云山资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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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马路设有交通标志,指示司机驾驶方向。本港有男子在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上载一段影片,显示今年5月16日下午5时许,相信楼主由深井屋苑碧堤半岛一带驶出,沿右线驶至灯位等候转灯,右线首位有一辆市区的士,楼主停在其后方位置。惟转绿灯后,的士未有依灯开车继续停留,直到转黄灯其他线没有车辆时,的士才开车违规左转离开,楼主则因为被的士阻碍赶不及驶走,无奈停车多等1次交通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