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东铁罗湖站MMA!港女激战阿伯:你搞我先 后续更衰:东武线
【港铁/MMA/北上消费】星期天是回港高峰期,乘搭港铁人多挤逼应互谅互让。本港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疯传多段影片,港铁东铁线罗湖站列车内,因人多发生冲突,有1名女乘客与阿伯激烈争吵,当中女方指控阿伯“你搞我先㗎!”,阿伯则反驳“我点搞啊!”,并推撞乘客向女方步步进迫。有被推撞的男乘客不满,与阿伯争执打架,旁边乘客走避,多名乘客劝架“冷静啲”,女方则一直咆哮喝骂阿伯。目击者透露,最终女乘客在上水站下车,男乘客则“笠水面懵懵阻住成车人”,到沙田站才下车登记。
事件引来网民公愤,“嘥人时间好X街”、“而家香港啲人真系野蛮!”,又感叹“杀戮都市,新香港”、“东铁线变东武线”。另有网民认为应报警处理,“嘈交永无输赢,都唔知嘈嚟为乜,觉得有事咪报警处理”。
“星期日(8月16日)晚10点罗湖人多到有冲突”。有乘客于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发布影片,显示港铁东铁线罗湖站列车内,有多名男女因事争吵推撞。
东铁罗湖站列车MMA!与阿伯激战 女乘客咆哮:你搞我先!
第1段影片看到,东铁列车内多名乘客正在推撞,有女乘客咆哮“你搞我先㗎!做乜嘢啊你而家!”,穿黑衣戴黑帽阿伯激动反驳“我点搞啊!”,并推撞乘客向女方步步进逼,被推撞的粉色衣服男乘客不满,反推撞阿伯喝骂“你点X样啊!”。双方激烈冲突推撞,旁边长者乘客避开,女方则高呼“佢打人啊!佢打人啊!”,多名乘客劝止“唔好郁!唔好嘈!冷静啲!”,唯女方继续喝骂“有无搞错啊!”。
第2段影片看到,双方仍在争执,有乘客大声劝阻,“大家落车返屋企唔好再劳嘈!为咗小朋友唔好劳嘈!”,然而女乘客仍在咆哮“佢想打我先㗎!”。
第3段影片则看到,女乘客一行人于上水站下车,惟停留在闸门前扰攘,喝骂“搞错啊!佢唔落车㖞而家!”。影片至此结束。
目击者爆结局:阻住成车人
楼主补充,“个女人虽然好烦,不过去到上水佢哋自愿落车。反而粉红衫男凶狠完就即刻笠水面懵懵阻住成车人,去到沙田站咪又要落车登记”。
网民批离谱:而家香港啲人真系野蛮
网民看后纷纷批评离谱,“搭火车逼到打交,不知所谓,都唔知有乜好争同抢”、“而家香港啲人真系野蛮!”、“你知唔知嘥人时间好X街”、“好明显仲有好多活动空间,都唔知嘈乜X嘢”,又感叹“MMA是日常”、“罗湖站上车经常都有㗎啦,一系就撞到,一系就抢位”、“而家香港日日都系呢啲画面,烦唔烦?”、“杀戮都市,新香港”、“东铁线变东武线”。
亦有网民建议有争执应找港铁职员和报警处理,“嘈交永无输赢,只会不停嘈吵,郁手打交,又快唔过手机同CCTV,都唔知嘈嚟为乜,觉得有事咪报警处理”。
港铁范围滋扰其他乘客可罚款5,000元
根据《港铁附例》第25条“乘客不得造成滋扰”,任何人不得在列车上或在铁路处所任何部份作出对其他乘客造成滋扰或烦扰行为,违者最高可罚款5,000元。
袭击罪可判监禁
另外,推撞他人可能涉嫌触犯袭击罪。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1年;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9条,任何人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