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男抱小童站车厢物件高台看风景 网民斥危险:急煞随时跌落地

撰文: 谢茜嘉
出版:更新:

意外无人知晓何时会发生,为确保乘车安全,请勿将小孩放上车厢高处位置!网上流传1张照片,有男子乘搭尖沙咀码头往中秀茂坪的1A九巴时,将小孩抱上车门旁边、摆放小型物件的高台位置,似是方便小孩观看车外风景,而自己则不用辛苦地抱着。

男子行为随即引来网民批评毫无危险意识,“如果急煞车,个细路随时跌落地上发生意外”、“当巴士是游乐场”,又斥责小孩鞋底会弄脏高台,“踩污糟有无抹干净返?”。

网上流传1张照片,有男子乘搭尖沙咀码头往中秀茂坪的1A九巴时,将1个小孩抱上前车门旁、摆放小型物件的高台位置。(facebook群组“巴士迷俱乐部”图片)

有九巴乘客于facebook群组“巴士迷俱乐部”发文发相讲述事件,指出事发于10月2日中午12时半,尖沙咀码头往中秀茂坪的1A九巴上,有在油麻地上车的男子做出危险行为,“任意给1个小童企上台表演”,不满“乘客无知”不单止,“奇怪车长全无反应!”。

奇怪车长全无反应!
目击乘客不满

九巴男抱小孩站摆放小型物件高台

照片见到,男子将小孩抱上前车门旁、摆放小型物件的高台位置,小孩眼神看出窗外,似是在看风景。男子虽然双手扶着小孩,但该处并非属于乘客坐下或站立的地方,加上距车厢地面有一定高度,若不慎出现意外,小孩随时从高处堕下受伤。

小孩站立的位置为摆放小型物件处,九巴公司有于该处贴上告示提醒乘客。(“香港交通资讯网”网站图片)

网民:可能BB扭计想睇风景

“老窦抱小童睇下车外咁都得罪你?”

“可能BB扭计想睇风景,爸爸抱佢睇咗一阵啫,有时搭车,都见到有呢啲情况,何况男人凑仔系随意啲,一张相好难睇到真相”

“应该无位畀佢坐,如果有位坐都唔会想抱BB企喺呢个位!”

小孩站立的位置为摆放小型物件处,九巴公司有于该处贴上告示提醒乘客。(“香港交通资讯网”网站图片)

网民:突发停车后果自负

“其实呢个位真系唔可以企”

“如突发停车后果自负,死伤不要怨人”

“原来依家啲人觉得乘客企啲唔安全嘅位都觉得冇问题,有楼上班‘精英’存在,难怪呢个社会会不断退步”

“阻塞通道;安全问题;𠮶个区域本身放行李,香港人多数知;文明社会先唔会任意包容,不平则鸣”

有网民向楼主说,“你post上嚟去公审佢,当时你又唔提车长?车长挂住揸车,未必睇到咁嘅场面嘛!”。(资料图片)

网民吁勿批评车长:专心揸车未必察觉

“司机要揸车,不会分散注意力,呢种人好难估佢有乜行为”

“你post上嚟去公审佢,当时你又唔提车长?车长挂住揸车,未必睇到咁嘅场面嘛!”

“如果你依张相片,系开紧车嘅话,关咩司机事,车上几百人命,要专心揸车,系理唔到;如果系未开车,不论系乘客或司机都可以叫佢远离呢个位置,揾其他地方站立或揾个位坐。你就咁影又唔做嘢,咁样话车长好唔公平㖞”

当巴士移动时,乘客不得在通道以外的任何巴士部分站立。(资料图片)

巴士移动时乘客不得在通道以外站立

乘客在巴士车厢内将小孩置于置物高台,有可能触犯相关法例。根据香港法例第230A章《公共巴士服务规例》 第13A(2)(a)条明确规定,当巴士移动时,乘客不得在通道以外的任何巴士部分站立;同时第13A(1)条亦订明乘客不得故意阻碍车长视线或不适当干扰车身。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相关规定,根据第25条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2,000港元。

(facebook群组“巴士迷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