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3日即花¥44万闪婚!妻同居不足月离家疑骗婚 法院发悬赏寻人
安徽1名30岁男子经婚介所(即婚姻介绍所)介绍,与1名贵州女子相识仅3天便登记结婚。男子自称包括婚介费、婚宴费及彩礼等前后花费高达44万人民币(约52万港元),不料2人共同生活不足1个月,妻子便离家出走。男方怀疑妻子“骗婚”,愤而告上法庭追讨款项,法院最终判决女方须返还14.8万人民币(约17万港元)。由于女方至今仍未还清欠款,当地法院已正式发布悬赏公告,悬赏7,000人民币(约8,200港元)征集有效线索。
相亲3天即闪婚 44万开销包办彩礼中介费
大陆媒体报道,束先生于2024年初经安徽当地婚介所介绍,前往贵州贵阳相亲,认识毕节赫章县的季姓女子。2人于同年1月29日登记结婚,当时相识仅3天。束先生表示,结婚前后共花掉44万人民币(约51.7万港元),当中包括14.8万人民币(约17.4万港元)婚介费、15.8万人民币(约18.5万港元)彩礼(即聘金、礼金),以及购买金饰的费用、婚宴费和生活费等,44万人民币(约51.7万港元)并非全数交给女方。
同居未满月争执不断 报警后女方离家疑遭骗婚
束先生表示,2人婚后回到安徽生活,同住实际不足1个月却频频发生矛盾。2024年3月15日,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并报警,翌日女方离家出走。他怀疑自己遭遇“骗婚”,遂向当地公安报案并透过法律途径追讨款项,束先生自称因此气得吐血。不过,2人婚后相处的细节主要是男方单方面说法。
法院判退¥14.8万 女方称愿还但没有钱
赫章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8日作出判决,判女方返还14.8万人民币(约17.4万港元),未支持男方金饰及婚礼相关花费的返还要求。束先生称,女方最初承诺会分期还款,却一直未履行,即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仍未能取回款项。双方在女方离家后曾有电话联络,女方回应:“我给法院讲了,我愿意还钱,但是我现在没有钱。”
法院发布悬赏7,000元 征集执行线索
为推进案件执行,赫章县人民法院于10月14日正式发布悬赏公告,公开征集该名季姓女子的有效线索。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并成功协助案件执行者,可获7,000人民币(约8,200港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