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障女获¥325万拆迁赔偿 遭前夫分走四成 认识2日闪婚闪离
上海日前发生1宗涉利用闪婚骗产侵吞拆迁款的民事纠纷。1名患有先天智力缺陷的63岁女子,早年与1名仅相识2天的男子闪婚,对方随即将户籍迁入女方名下并促使其签字转让公租房权益,双方结婚不足2个月便闪离且从未共同生活。时隔19年,女方名下的公租房获政府落实征收拆迁,发放高达325万元人民币(约382万港元)补偿款,失联长达19年的前夫却在此时突然现身入禀争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女方在事发多年后才取得的医疗诊断记录,且当年未作“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认定,最终裁定前夫有权瓜分约4成补偿款,涉款高达130万元人民币(约152万港元)。
相识2天闪婚 婚后2个月离婚“连手都未牵过”
综合大陆媒体报道,现年63岁的陈女士自幼因父母近亲结婚而患有先天智力障碍。2005年,时年42岁的陈女经他人介绍,结识了比自己小13岁的蔡姓男子,2人在仅“认识2天”的情况下便闪电结婚。陈女事后透露,婚后2人从未共同生活“双方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
然而,蔡男在婚后数天内迅速将个人户口迁入陈女名下位于黄浦区面筋弄的公租房(公营租住房屋)。结婚不足2个月,蔡男便向陈女提出离婚,并由男方草拟1份离婚协议,列明陈女同意将该单位的承租人身份转让予男方,女方则须迁出户籍。陈女忆述,自己当时是在未有细阅且无法理解内容的情况下签署协议。
失联19年突入禀要求分钱 前夫获判分四成拆迁款
2人离婚后蔡男便杳无音讯,直至2024年,陈女名下的黄浦区公租房落实征收拆迁。陈女作为相关权益人,获当局发放约325万元人民币(约382万港元)的征收补偿款。此时,失联长达19年的蔡男突然“现身”,凭借2005年迁入的户籍登记以及当年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得该笔动迁补偿款。
经过法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定蔡男有权瓜分补偿,获判分得大约4成份额,涉及金额高达约130万元人民币(约152万港元)。
司法鉴定为时已晚
陈女士的家属和朋友对此感到极为不平,认为这是针对智障人士的预谋骗局。面对前夫的民事诉讼,陈女士及其家属在法庭上强调,陈女士属于智力残疾人士,当年的结婚与离婚绝非其真实意愿。然而,法院在调查期间发现了1个关键的法律漏洞,陈女士和蔡先生的结婚与离婚均发生在2005年,但陈女士直到2019年才前往医院进行智力发育障碍评估,并于2022年才正式领取残疾人证。
判决书内容指出,事发多年后才取得的医疗诊断记录,并不足以认定其在2005年签署协议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士”,因此当年的法律协议依然有效。
法律界提醒:家有智障亲友 应及早申请无行为能力宣告
内地法律界人士指出,精神障碍或智力缺陷人士若未及早办理法定程序,事后往往难以推翻多年前已生效的民事合约。律师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家中长者或亲友存在认知能力偏差、甚至疑似精神病史等情况,家属应尽早透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从而确认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重大法律行为无效,以免亲友沦为别有用心之徒眼中的“猎物”。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