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港铁短裙女狂踢幕门!怒吼:你掂到我 职员问“5字”KO获赞
乘搭港铁不应破坏幕门。本港社交平台Threads流传影片,港铁天水围站月台有穿上吊带短裙的疑似女子,因碰撞问题与1名男子大声争吵,斥责对方“你掂到我呀!”,并挑衅“系咪要xxx呀?”。男子放弃争拗走开,女子即暴怒疯狂大力踢幕门,港铁职员到场处理,问1句后女子收起“金刚腿”,上车离开,但上车后仍多次踢门泄愤。
影片震惊网民,有人笑言“港版春丽”、“有食过夜粥,个前撑算几稳”,亦有大批人批评女子离谱,“刑事毁坏,着住条裙都咁粗鲁”、“情绪咁唔稳定唔应该畀佢上车。报警”、“唔应该破坏公物”。另有网民争拗“女子”性别,怀疑是否男扮女装。
有网民于11月7日在Threads发布影片,指在港铁天水围站月台目击有女子与男子“好大声喺度拗”,其间女子斥责男子“你掂到我呀!”,男子反驳“系妳掂到我呀!”,女子闻言挑衅“系咪要xxx呀?(听唔清)”,男子则走开表示“唔同你拗!”,惟女子咆哮“死老嘢!早啲死啦!”,并开始踢门,踢了十下左右就有港铁职员到场处理。
【影片直击】与男子争吵 港铁天水围站女子狂踢幕门:你掂到我呀!
从影片看到,港铁天水围站月台位置,1名穿白色吊带短裙女子以连环左右脚“金刚腿”踢幕门,传出“嘭”声巨响,可见力度相当大。站在旁边的少年见状转身远离,女子则露出凶狠表情。
港铁职员到场问1句 女子即停脚
另1段影片看到,有港铁职员到场处理,女子收起“金刚腿”没再踢门,等候列车到站。楼主补充,当时港铁职员问女子“系咪要报警”,女子就“停咗无踢”,然后上车离开。
上车后继续踢门
事件引起网民热议,有另1名乘客上载港铁车厢内拍摄影片,显示车上乘客众多,惟该女子仍多次大力踢车门,“嘭”声不绝。
网民笑:港铁版春丽 批破坏公物离谱
网民看过影片哗然,有人笑言:
“港版春丽”
“有食过夜粥,个前撑算几稳”
“佢嘅泰拳前撑脚做得非常之好,留意下,佢嘅重心没有过分倾斜,前脚掌部份出力非常之勇猛,系不可多得嘅人才”
亦有大批网民指摘女子离谱:
“条女都系欺善怕恶的人,受了气发唔到围就揾啲死物嚟发泄”
“刑事毁坏,着住条裙都咁粗鲁”
“点解咁空旷都可以掂到对方?(唔知边个掂边个)”
“报警check check幕门好,一阵移咗位卡住列车好严重”
“情绪咁唔稳定唔应该畀佢上车。报警”
“而家呢个年代香港人真系好大压力~不过都唔应该破坏公物”
也有网民指出经常看到该女子:
“日日返工都见到佢由天水围搭到香港站,次次都末路狂奔咁跑去搭车”
“平日放工时间,试过见过佢着同一套衫,全程车同对玻璃门自言自语,当时佢情绪平静的”
网民争拗“女子”是否男扮女装
另有网民怀疑该“女子”是男扮女装,随即有网民反驳:
“男人嚟㗎㖞,睇个样”
“点解唔可以系女人做?事主听到佢哋嘈交,听到把声㗎嘛”
刑事毁坏可监禁10年
根据《港铁附例》第25条“乘客不得造成滋扰”,任何人不得在列车上或在铁路处所任何部份作出对其他乘客造成滋扰或烦扰的行为,违者可罚款5,000港元。根据《港铁附例》第28H(1)(c)条,任何人于铁路处所之上,不论何时不得损坏铁路处所上任何财物,违者同样可罚款5,000港元。
另根据《港铁附例》第28A条“不恰当操作设备等”的1(b)条,除非得到港铁公司特准,否则任何人不得干预或故意妨碍或干扰由港铁公司拥有或控制的任何机械、电力、电子、电讯或其他器具的运作,违者可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摧毁或损坏财产”,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