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饮用水风波补镬 物流署长发指引 部门采购时要审查入标公司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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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从饮用水供应商“鑫鼎鑫”购买到冒牌饮用水,事后政府物流服务署承认,招标程序无规定购买货物要进行尽职审查(due diligence),引发社会对政府招标制度的关注。有传媒今日报道,署长陈嘉信近日向物流署及其他部门采购人员发出新指引,要求采购货品时,须进行尽职审查,即审查入标公司。

物流署指,该文件为内部便笺,提醒同事在处理采购及物料管理事宜须提高警觉,以防范投标者和承办商可能作出的欺诈行为。

政府早前从饮用水供应商“鑫鼎鑫”购买到冒牌饮用水,事后政府物流服务署承认,招标程序无规定购买货物要进行尽职审查。(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政府早前从饮用水供应商“鑫鼎鑫”购买到冒牌饮用水,事后政府物流服务署承认,招标程序无规定购买货物要进行尽职审查。(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要求查入标公司财务、有否破产纪录、检测报告真伪

《明报》今日报道指,物流署署长陈嘉信近日向物流署及其他部门采购人员发出新指引,要求人员采购货品时,须尽职审查,了解入标竞争公司有否不良纪录,例如财务状况、破产纪录等,也应验证产品检测报告等重要文件的真伪。

物流署:便笺提醒采购人员防范入标者欺诈行为

物流署回复查询表示,署方日前向各政策局及部门发出内部便笺,提醒同事在处理采购及物料管理事宜须提高警觉,以防范投标者和承办商可能作出的欺诈行为。署方又指,便笺是为了配合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检视整体的采购机制和过程,加强当中不同节点上的把关能力和考虑不同优化措施的工作之一。

物流署署长陈嘉信。(资料图片/夏家朗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