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骗“遮仔会”贷款5.7万 曾称无心之失 终认明知故犯判社服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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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被揭2019年隐瞒欠债50万,获警察储蓄互助社(俗称“遮仔会”)借款5.7万元,从而被廉署控告欺诈罪。男警自辩时曾称因2019年作申请时每日都超时工作,他受感冒影响而填错表,惟裁判官王证瑜不接纳其解释,裁定他罪成。男警之后求情仍称无心之心,王官即称会考虑判监后,男警即改口说是明知故犯。案件因而再押后至今(9日)判刑,王官指本案涉及金额不算高,考虑被告初犯且有真诚悔意,判社会服务令160小时。

被告马伟昌(47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期间,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讹称,在私人贷款申请书所载的内容及资料均为完整及正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互助社职员向被告批出一笔57,060港元的贷款。

被告马伟昌。(陈蓉摄)

自辩称草率剔错

被告自辩时称曾,他申请贷款期间,每日都工作忙碌,并患上感冒,声称在不够集中及草率下,“剔错”表格指他并无其他欠款。

官指被告必然知道申报资料须准确

但王官指被告的表格上如入伍日期等,均曾要求修改,但申报贷款的项目却“继续错”,他又在申请表上作健康良好的声明,庭上称有风寒,有明显差异。此外这非被告首次申请“遮仔会”贷款,他必定知要确保资料准确,却辩称当时“求其签”,故裁定他罪成。

求情时一度称无心之失

被告原本于8月28日判刑,但被告的背景报告却显示被告仍坚称是无心之失。王官遂称会考虑判监,其律师即再索指示,被告改口认明知故犯。王官最后准押后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还押后确认明知故犯

王官指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已承认是明知故犯,并承诺不会从犯,又称在还押期间的悔意并无改变。王官接纳被告已有真诚悔意,并采纳报告建议,判被告社会服务令160小时。

案件编号:WKCC 524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