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涉勒索董事 事主称付100万 被告仍“一镬熟”公开合照片段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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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师涉与已婚金融业董事分手后,上载有二人合照的影片到YouTube指控董事“玩女人”及勒索260万元一案今(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域法院)续审。男事主称被告向他索取200万元,他最终要求被告签署保密协议,并付她100万元作为“和平分手费”。惟被告其后再上载影片,事主估计被告想“一镬熟”,终决定报警。

事主被盘问时又称,被告称供楼很大压力,向他索取80万元,不久又要求他买名车,令他感到被告贪婪,“系当我提款机咁去揿”。

女被告李燕林,45岁,美容师,庭上需普通话传译。她被控四项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和两项勒索罪。在未获同意下披露个人资料罪,指她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间,未获X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及容貌,意图令X或其家人蒙受伤害。

两项勒索罪指,被告于2022年5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60万元;及在2022年6月以恫吓的方式要求X交出200万元。

被告李燕林(白帽)。(陈晓欣摄)

被告涉要求X交出200万元后 才会收手

男事主X今续在屏风后作供,庭上今播放私人助手Y在2022年6月初,要求被告将影片下架的电话录音。Y转达X想等被告冷静下来,才会与她见面,并请求被告下架影片。被告最终要求X在6月15日到她的家商议,但拒绝在见面前将影片下架,又谓如X失约便要“执生”。

在见面前2天,X约见大律师,对方获建议报警。被告在见面时提出X交出200万元,她才会收手,X直指被告“痴线”和没可能,续指大律师意见指被告的行为有机会犯法,X出于同情心亦建议被告找律师。X表示,他愿意付一笔钱给被告,前提是被告签署保密协议。

X称开出100万元本票给被告 作为“和平分手费”

X其后聘请律师,并和被告签署保密协议。X开出100万元本票给被告,作为“和平分手费”,条件是被告需要删除影片和不公开二人关系,被告遂删除了影片。惟同年9月,X获银行告知其个人资料在网上被泄漏。X查证后发现YouTube上有影片公开他与被告的多张照片,X认为只有被告会做这些事,被告或怀恨在心,不满未获200万元,想“一镬熟”而再上载影片。X表示当时他“见唔到完嘅一日”,终决定报警。

X称他报警后,获警署回复证据不足。及至2023年3月,X再度在网上发布影片,X向私隐专员公署求助,署方联络Goole成功下架影片,并称会采取行动。

此外,X作供时一度哽咽称祸不及妻儿,不解被告为何要提及知道他家地址。

X指被告要求获赠保时捷 感到被告贪婪 “系当我提款机咁去揿”

辩方盘问时指,被告交往了3个月时才知道X有家室,X否认说法。辩方再指,X教被告炒卖股票,说自己有内幕消息;X在2021年12月提出买一辆二手宝马给被告。

X一概否认,指被告在2021年圣诞节前拿着一本保时捷介绍书,说有部车“好靓”,要求X买给她。X说他闻言很气愤,因为被告不久前才说供楼很大压力而向他索取80万元,眨眼间被告又说想买新名车,令他感到被告贪婪,“系当我提款机咁去揿”。

X翌年从微信朋友圈得悉被告已离港,X其后透过讯息与被告分手,二人便没再来往。

案件编号:DCCC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