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施骏兴涉性侵女童 X指施曾明示性交 若不肯便是不够爱他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涉16年前任话剧导师时非礼小学女生,并涉非法性交案续审,女事主X今(15日)在区域法院作供,她称小学时因参加校内的话剧班而认识施,并觉施会望她及主动找她聊天。施又会接她放学,带她到公园,并在公园摸她的胸等。
两人后来成为情侣,X称当时她13岁,施称她为“老婆”,并指以二人关系,应该要“肉帛相见”。X指施后来亦开始明示想性交,更指若她不肯,就是不够爱他。施后来又指白色情人节要用“白色嘢”庆祝,她意识是指性交。X称她为满足施,最后硬著头皮,在施没使用安全套下与他性交。
被告施骏兴(37 岁)被控1项非礼及1项与年龄在 16 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于 2008 年 11 月某日,在九龙土瓜湾高山道公园,猥亵侵犯 11 岁女童 X。他另被控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在天水围某单位与 13 岁女童 X 非法性交。
X作供指,在2008年,她就读小学六年级,当时为其学校的50周年校庆,正筹办一出在理工大学公演的话剧,故她参加了话剧班,并在班上认识了任导师的施。
觉施经常会望及主动聊天
X称当时已觉施会不时望她,又会主动跟她聊天,话题大多围绕话剧的事,她没有留意施是否对其他同学也有类似的行为,当时亦不知道施的全名,故称呼他为“PC哥哥”。施后来取了她的电话号码,两人以SMS联系,觉当时关系暧昧,施又会买果粒橙放在一旁,以眼神示意她去拿,她认为被告在向她示好。
指施摸其胸并吻她的耳和颈
X又指施曾到学校接她放学,并带她到高山剧场的公园。二人在长凳聊天,她知施有一位拍拖4年的女朋友,施亦有介绍电影及称可借光碟给她看。期间施叫她坐到其大腿,之后抱住她的腰,施的右手伸入其胸抚摸她胸部,同时亦亲吻她的耳及颈 。X称曾想推开施,惟施没有理会,她觉得施可以信任,最后亦有配合他,最后二人并拍合照后才离开。
X称这事后有尝试避开施,亦避免在校外见面,施亦不再买橙汁给她,再约她亦会到她家楼下等,但她会用不同借口拒绝。
看话剧后与施重遇
X称,二人逐渐减少联络,直至看到施在facebook宣传其剧团的舞台剧《回忆是美好的》,遂与朋友前往观看,两人因而重遇。她称施谢幕时见到她,完场后叫住她并带她到后台,又脱下外套给X取暖,X感到被关注及心动,二人恢复联络。X指有次被告驾车时对她说,因X之前没有理他,以为X很讨厌他,更以为这生也不会再见,施接著说:“不如我哋一齐啦?”两人便发展成情侣。
称X为老婆并说应玉帛相见
X称两人拍拖时,施曾以“老婆”称呼她,更说他们是“两公婆”,应该玉帛相见。X称她当时只得13岁,觉得这叫法“好老”,但施仍叫她“老婆”。X又称当时不明玉帛相见的意思,故上网搜寻,认为施是暗示想进行性行为。
向X指性行为很正常
X指施后来明示要求性行为,又分享他与前度的亲密行为,并对X说,如果她不做,就是不够爱他,又指以二人的关系,这些行为很正常。
白色情人节要白色嘢庆祝
X续指,在2012年情人节,施送了一盏自制的玫瑰灯给她,并提及3月14日是白色情人节,指“要用啲白色嘅嘢庆祝”。X称施没明示“白色嘢”是甚么,惟她心中有数,明白他是想发生性行为。
为想满足施而硬著头皮性交
X指,当时其实不想有性行为,惟觉得与施关系稳定,想满足他,故“硬著头皮去做”。X忆述当天放学后,自行坐地铁到天水围,施到地铁站接她。二人在施的房间内性交,施当时没有戴安全套。完事后,施声称家人快回家,叫她离开,她确认其性行为是自愿下进行。
案件编号:DCCC42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