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疑想试好耐 涉与15岁女友性交时乘机肛交 裁非法肛交罪成
男学生网上认识一名15岁少女,两人拍拖并多番性交。他涉在其中一次性交时,在未经少女同意下和她肛交,并称:“你忍吓啦,我想试好耐㗎喇。”男学生否认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罪受审。4男3女陪审团今(16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约3小时,一致裁定被告鸡奸罪不成立,但以6比1裁定他与21岁以下女童肛交罪成。法官把案押后至11月26日以为事主索取创伤报告判刑,被告期间还押惩教署看管。
开审前已认非法性交
被告江宇轩,现年25岁,报称学生。他被控1项鸡奸罪,指他于2023年6月某日,在将军澳宝盈花园某单位在15岁的X不同意下肛交,他另被控一项交替性控罪指他与21岁以下女童作出肛交。另被告在开审前已承认5项非法性交罪。
与X相识约一个月便多次性交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发时23岁,他在2023年1月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当时15岁的X。其后,两人发展成为情侣,并于同年2月11至8月1日多次性交,X当时未满16岁。
曾多次要求与X肛交被拒
两人其中一次性交,于2023年6月某日在被告的将军澳宝盈花园住所发生。X性交时曾经转换位置,背向被告。被告趁机把阳具插入X的肛门。X向后望,要求被告停止。被告则称:“你忍吓啦,我想试好耐㗎喇。”在X不断要求下,被告才把阳具拔出。控方指,被告以往曾多次要求肛交,均遭X拒绝,因此他必然知道X不同意肛交。
被告于同年8月10日被捕,他警诫及录影会面承认曾经和X性交,但否认和她肛交。
X按要求服药至经期不准
审讯时播放X的录影会面,她称和被告透过Instagram认识,其后拍拖。被告指有人在12、13岁时已性交,借此游说X和他性交。X又指,被告当时要求她“食药”,终令她经期不准,需向中医求诊。
分手后仍午夜来电
X续称,曾为被告的控制欲而争吵,被告会干涉她的发型和衣著,要X按他喜好打扮。被告又要X的手机安装具追踪功能的程式,以追踪X的位置,但遭X拒绝。两人于2023年7月尾至8月初时,两人已分手。被告不但在她住所楼下等她,并并在凌晨来电她,令她未能入睡,精神欠佳,感到很大压力。
案件编号:HCCC27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