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床位寓所申请指引 首次订明床位阔度至少800毫米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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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简朴房条例草案》上月通过 ,政府近日亦更新床位寓所申请指引,首次就床位阔度订明最低800毫米的规定。其余规定,包括高架床床褥与上格或天花距离至少要有750毫米等,则与过往一样。署方表示,考虑到部份人士仍有入住需求,无意停止发放新牌照,但会持续严格执行楼宇及消防安全要求。
现时法例规定单位内有12个或以上床位出租就需要领牌,翻查资料,现时有7间床位寓所已领牌。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近日更新《床位寓所牌照申请指引》 ,首次就床位阔度设立800毫米下限的规定。
至于其他有关高架床的规定则未变,包括床的各层净空高度,即床褥与上格或天花,距离至少要有750毫米;如高架床任何一层,离地超过700毫米,必须设有踏梯等辅助攀爬的独立进出装置,而进出口阔度要有650毫米。高架床的各部份亦不能遮挡消防花洒系统及火警侦测系统。
民政总署:因应简朴房规管而修订
民政事务总署回复传媒查询表示,更新《指引》是因应政府对简朴房的规管,而检视床位寓所的要求。署方又指,现时床位寓所的楼宇及消防安全的要求,亦与房屋局对简朴房的规管要求相若,例如持牌床位寓所的室内走廊阔度不得少于1,050毫米,与简朴房要求相同。另入口门须具备至少一小时耐火时效及防烟密封功能的自动关闭装置,确保消防安全。
署方又表示,虽然持牌床位寓所数量自1994年《床位寓所条例》实施时的150多个大减至现时只有7个,但考虑到部份人士仍有入住需求,牌照处无意停止发放新牌照,但会持续严格执行楼宇及消防安全要求,保障居民的安全与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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